黃捷迴應徐永明涉貪: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

高雄市議員黃捷對徐永明涉嫌收賄,做出最新說明 。(圖/記者洪靖宜攝)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賄,遭到北院裁定以80萬元交保,對此同黨高雄市議員黃捷打破沉默在臉書上回應,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

黃捷迴應全文

本黨前主席涉貪一案,今日下午臺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爲,但是否有金流往來證據仍不明確,裁定80萬交保,本黨紀律委員會已通知前主席徐永明於8月5日到會說明。徐永明當時作爲本黨推薦之不分區立委,竟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對此,我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時代力量一直以嚴格標準自居,如今爆發受賄案,對黨公職支持者都是一大打擊。當然,有沒有罪、是否受賄,要交由司法來判定,最後定罪前都不宜妄下定論;但面對黨內,我們不應慶幸或鬆懈,而是應藉此機會痛定思痛,拿出嚴肅的態度,加以檢討、加倍努力,重拾人民信任。這幾天,我確實感受到黨中央處理此案的瑕疵,從第一時間稱「今天放假」未即時迴應止血、撤換主席,而後提出軟弱的聲明,紀律委員會做出和去年高潞案不同標準的懲處,接着本黨秘書長陳志明「借錢發薪水」的失言,都加速地重創黨的聲譽。其實在黨員社團貼文前,秘書長就有在黨中央與議員羣組中發表類似言論,我當時便告知這樣的說法不妥,但秘書長仍執意爲之,造成黨的形象嚴重受損,更模糊焦點,我認爲黨秘書長應該要自請處分,負起相對應的政治責任。黨內有人還在震驚、有人不敢置信,但無論如何,永明涉案的當下就已經讓黨抹上污點,一旦信任被瓦解,重建就很難,也因此,即便再相信他的清白,都需要就政治責任面從嚴辦理,纔有跨步前進的可能。時力什麼時候能夠重生?沒有人知道,至少我們現在還在努力,延續時代力量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