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底渣再利用 美麗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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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3座焚化廠每年產生約2.4萬噸飛灰、9萬噸底渣,市府環保局將飛灰、底渣處理再利用或掩埋,但學者認爲飛灰是有毒物質,長久之計仍需中央推動處理研究;環保團體則認爲中央到地方推底渣再利用,恐是美麗的謊言,應擬定配套措施或從源頭減量。

今年5月間,傳出臺中市請彰化縣代燒垃圾,但需代處理彰化飛灰等事業廢棄物,在議會引起軒然大波。東海大學終身特聘教授魏玉麟表示,焚化爐燒完廢棄物會產生底渣,而所謂的飛灰是燃煤後產生的廢棄物,雖然性質與水泥相似,但是含有重金屬的有毒物質,而底渣和飛灰處理不同。

魏玉麟說,底渣經過處理可做爲再生粒料,成爲回填材料、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目前最常見的運用方式爲各縣市政府會在鋪設公共工程路面添加再生粒料,藉此循環利用底渣。

而飛灰因屬有害物質,常見處理方式包括利用水泥將其固化再覓地掩埋;或添加助熔劑,以超過1400、1500度高溫使飛灰熔融成類玻璃物質;或以水洗方式,降低飛灰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魏玉麟說,飛灰每噸處理費用約3萬元,若以臺中飛灰量約3萬噸計算,1年要9億元,全臺25座焚化爐,每年處理飛灰費用可觀。

他說,針對飛灰或相關有害化學物質處理,美國有大型實驗室專門處理,臺灣針對飛灰研究規模小,多半是專家學者自行投入,他認爲可由環境部統籌推動飛灰處理研究,即便1年要花數千萬元經費,若能找到適合的處理方式,比每年花好幾億元處理飛灰更值得。

至於底渣再利用,臺中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認爲,各縣市都在推再生粒料,但不可能有這麼多公共工程都能使用,底渣處理不能只靠轉成再生粒料,應從源頭垃圾減量。

許心欣表示,環境部帶頭喊再生粒料循環再利用,但彰化芳苑香菇寮就曾發生「假再利用、真掩埋底渣」,事後追查公部門還找專家學者背書,害得業者違法,呼籲中央訂定配套措施,纔不會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