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另結新歡竟當街剌死 男子遭判刑14年8月
梁姓男子當街剌死李姓女友,被判刑14年8月。(民衆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梁姓男子與李姓女友,常因經濟及相處問題發生爭執,樑男懷疑李女另有交往對象而要和他分手,今年元旦到KTV找李女,兩人見面先拉扯,然後樑男持刀剌殺,李女經送醫不治,南投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樑男有期徒刑14年8月。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梁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爲男女朋友關係,去年12月31日樑男懷疑李女另有交往對象,所以要和他分手,兩人又發生爭執不歡而散;翌日即今年1月1日下午1點多,樑男佯稱要去向李女道歉,央請不知情的陳姓友人(不起訴處分),載他到KTV找李女。
樑男見李女從KTV走出來,兩人即發生拉扯,隨後,樑男持預先攜帶的檳榔刀,猛剌李女頸部等重要部位,李女遇襲沿路逃命,樑男仍持刀追擊刺殺,致李女因失血過多倒下,樑男才逃離現場,現場目擊民衆隨即報警,並通報救護車將李女送醫急救,但李女因左胸遭剌傷,並傷及左鎖骨下動脈,急救無效死亡。
樑男行兇後,搭乘計程車逃逸,並且躲在集集鎮山區,警方調閱案發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循線將他逮捕到案,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結,依殺人罪起訴。
法官審酌被告與李女爲男女朋友關係,本應互相照顧扶持,彼此間縱有觀念及言語上不和,也應思考如何良性溝通,然而,被告僅因懷疑李女要與他分手,竟憤而持刀刺擊李女 身體要害,造成李女死亡的嚴重結果,以及李女家屬內心難以撫平的傷痛;被告犯後雖已坦承犯行,但並未與李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