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音國際控股(00989.HK)擬按“20並1”基準進行股份合併
格隆匯11月11日丨華音國際控股(00989.HK)公告,建議股份合併以每二十(20)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公司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合併爲一(1)股每股面值1.00港元的合併股份。
緊隨股份合併生效後,將立即實施股本削減及拆細,其中:(i)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中因股份合併產生的任何零碎合併股份均須予註銷(如適用);(ii)公司餘下已發行普通股將由360,181,940港元分爲360,181,940合併股份減少至3,601,819.40港元分爲360,181,940新股份,以註銷本公司每股已發行合併股份的實繳股本0.99港元,致使每股股份面值由1.00港元減至0.01港元;(iii)每股法定但未發行合併股份(包括因股本削減所產生法定未發行股份)將拆細爲一百(1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致使緊隨股本重組後,公司法定普通股本將爲780,000,000港元分爲78,000,000,000股新股份;(iv)每股法定但未發行的現有可換股優先股將被拆細爲五(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可換股優先股,因此緊接着拆細後,公司的法定優先股本將爲226,967,647.05港元分爲22,696,764,705新可換股優先股;及(v)待股本重組生效後,因股本削減而產生的貸方總金額約356,580,121港元將於生效日期轉入公司法所指的實繳盈餘賬目,由董事按公司法及公司細則所允許的方式不時應用,包括抵銷累計虧損。
根據公司細則,股本重組產生的每股新股份彼此間在所有方面均享有同等地位;及拆細產生的每股新可換股優先股彼此間在所有方面均享有同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