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手機、請病假遭狂扣薪 她上班1個月僅領到5581元
員工請假被扣一日工資,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但新竹一名徐姓女子今年1月底到一家連鎖服飾店上班,一度因爲身體不舒服臨時請假,卻被公司記警告,且加上因爲她上班滑手機,老闆又再扣1千元薪水。徐女指控,工作一個月最後卻只拿到5581元,連底薪的四分之一都不到,讓她完全無法接受。
徐姓女子今年1月底來到新竹一家連鎖服飾店上班,原先講好一個月的底薪是2萬4千9百元,但公司不只狂扣員工薪水,還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試用期沒過就還要再被扣半薪」。徐姓女子表示,不僅工作到一半接到要求離職的電話,就連薪水也快被扣光,「就被扣了半薪,然後扣5千塊, 2個警告、1個小過,總共就被扣1萬7千塊。」
▲自己一個月薪水被公司連扣,讓徐姓女子無法接受。
徐姓女子後來因爲試用期沒過,還要被扣半薪,這樣算下來一個月薪水被扣了快2萬元,總共只領到5581元,連底薪的四分之一都不到,讓她無法接受。徐姓女子表示,「扣半薪他說類似教育費之類的。」對此,店家表示,這都是按照合約來走,「他在當初應徵的時候,我們之間就是有合約上面的簽訂,這都是他本身有簽名認可的。」
不過,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唐維德表示,基本上不能逕自從勞工薪資來扣除這一個賠償的這個費用,佐證單位可以按照勞基法規定發文給僱主,按照限期給付,不給付就按照勞基法的規定來做處罰;至於這項不符法規的扣款機制,勞工處也會持續追蹤。(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勞工處表示,公司不能逕自扣除勞工薪水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