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考量洽公需求在人行道設停車位 下班後卻遭佔用

花蓮市公所考量洽公民衆需求,在前方人行道設置9個汽車停車格供暫時停車。(羅亦晽攝)

花蓮市公所考量洽公民衆需求,在前方人行道設置9個汽車停車格供暫時停車。(羅亦晽攝)

花蓮市公所位在市區車水馬龍的街上,附近停車格一位難求,考量洽公民衆需求,在前方人行道上設置9個汽車停車格提供暫時停車,晚間及假日卻遭佔用,不僅影響行人通行,更遭質疑是特權。市公所表示,未來將針對佔用一事研議相關的管理辦法。

花蓮市公所位在市區林森路上,沿途商家林立,車潮絡繹不絕,路旁停車格總是一位難求,公所團隊基於便民需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在公所前方人行道上畫設8個一般停車位跟1個身障停車位,提供洽公民衆臨時停車。

近日卻有市區民衆發現,市公所前人行道9個停車格每到晚上及假日遭人長時間佔用,有人習慣在假日停放,也有人貪圖便利,停車後便走到旁邊巷弄用餐,不僅造成行走人行道不便,更質疑不需找停車位及不用繳停車費的「特權」疑慮。

民衆雖能理解到市公所洽公停車難尋的困擾,公所基於便民服務在人行道上提供臨時車位,不過下班及假日時段應嚴格禁止停車,建議市公所在人行道臨時停車格設置清楚明確的告示牌,標明洽公暫停時間,並強力宣導勿濫用臨時停車格,下班後交由警方落實執法開單。

對此,市公所表示,對此,市公所表示,公所前人行道停車位旁已有設置告示牌,明確指出車位供洽公暫停使用,下班及假日期間曾有利用三角錐架設連桿禁止停車,卻還是遭人挪移使用,未來將加強宣導力道及管理措施,並針對佔用情形研議相關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