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鼓勵換購電動機車 加碼最高補助3萬7800元

花蓮縣環保局爲鼓勵縣民換購電動機車,107年度總共1,050名額。除了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及花蓮縣環保局加上花東基金加碼每輛電動機車再補助2萬元,補助金額經費用罄爲止。(圖/記者兆麟攝 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爲減少交通工具廢氣排放影響環境品質,鼓勵縣民換購電動機車,107年度補助期限自1月15日起至12月15日止總共1,050名額。除了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及花蓮縣環保局加上花東基金加碼每輛電動機車再補助2萬元,補助金額經費用罄爲止。

依據本年度花蓮縣新購電動機車補助辦法,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買電動機車者,重型電動機車每輛補助3萬7800元、輕型每輛補助3萬5200元、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萬2400元,若只是單純購買電動機車,每輛補助金額從2萬9150元到3萬4550元不等。凡設籍花蓮縣滿6個月以上,年滿18歲的縣民即符合補助資格,而新購電動機車必須在花蓮或玉里監理站掛牌,一年內於花蓮縣境使用,不得轉讓。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爲了方便民衆遊客騎乘電動機車,現階段花蓮縣共設有116座電動車充電站及16座電池交換站,積極打造低污染交通工具使用環境,佈設充電網絡,今年起至108年,規劃將在適合地點每年增設30處以上充電設備及5座以上電池交換站,讓騎乘電動車的鄉親朋友們,能有更便捷的充電及交換電池空間,讓花蓮擁有低污染交通運具優質環境!

全國僅有花東地區空氣品質符合標準,最適合進行低碳慢遊,建議騎乘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的遊客及民衆,可以先運用Google map輸入「花蓮充電站」,將會顯現附近充電站位置,即可參考充電站位置並規劃出騎乘路線,方便在遊程中進行電力補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