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載運車鹽酸外泄 環保局祭鐵腕最高罰500萬
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內7日發生貨車載送鹽酸不慎外泄事件,環保局將依法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內7日發生貨車載送鹽酸不慎外泄事件,高市府環保局獲報後,立即派員稽查,查獲某化工公司車輛因自撞路墩,鹽酸貯槽閥門斷裂導致泄漏,稽查人員於事故點以色帶偵測器偵測鹽酸濃度爲0.031ppm、水溝濃度爲2ppm,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將依法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該車輛行經園區內道路不慎自撞路墩,導致32%鹽酸貯槽閥門斷裂,造成約1噸鹽酸泄漏。消防局現場畫設警戒區,業者佈設吸液棉圍堵吸附,區內道路側溝以沙包圍堵,並持續於事故點以小蘇打粉及沖水稀釋,另調派水車抽取溝內殘液,後續將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
環保局指出,由於事故地點緊鄰後勁溪,爲避免園區內鹽酸流至河道造成污染,除於區外道路側溝偵測鹽酸濃度未檢出外,另派員至德民橋箱涵檢測水質,現場量測pH7.84、溶氧5.25mg/L、導電度1977μS/cm,水質無異常,且河面無污染情事。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定期檢視裝載化學品桶槽密閉性,清運過程也應注意行車安全,避免因事故導致化學品外漏造成污染,若不幸遇突發事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1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違者將依法開罰。民衆若發現異味污染情事,可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共同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