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農村商業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40萬元

2月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湖南沅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40萬元。

劉某雲(時任湖南沅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控合規部經理)、張某(時任湖南沅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科技部經理)二人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