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實名舉報前夫多項犯罪,系縣委副書記、公安局長座上賓
作者|劉虎
2024年8月,湖南省邵東市女子曹國娥終於下定決心,決意向全社會公開實名舉報她的前夫、當地商人彭志橋及由當地多名黨政領導幹部組成的陣容龐大的“保護傘”。
曹國娥在舉報材料中稱,邵東當地多名縣市(邵東縣於2019年7月撤銷,設立縣級邵東市)領導、政法幹部、警察被彭志橋、彭志軍兄弟籠絡,提供了大額資金長期從事非法高利放貸,以牟取暴利。在“保護傘”關照下,彭志橋從事了大量違法犯罪活動,至今逍遙法外。
曹國娥所整理的多名領導幹部與彭志橋資金往來記錄。受訪者供圖
曹國娥提供的彭志橋個人銀行流水顯示,確有多名政法幹部或幹部親屬,與彭志橋存在資金往來,單筆金額數千元至一百多萬元不等。
另有數名當地人士參與了實名舉報。他們說,自己並非實際借款人,卻在彭志橋與當地官場編織的關係網中輸掉官司,均莫名揹負千萬元級別的債務。“法院很明顯是不敢讓放貸的官員們吃虧。”
01
小商人“借錢轉借”給監委幹部,最終負債上千萬
2018年9月13日,邵東官場突發一樁奇案:邵東檢察院瀆職犯罪偵查局局長、邵東監察委員會委員、趙偉初,在當日主動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後經警方查實,趙偉初以炒股資金不足爲由,或以高額利息爲誘餌,四處借款,累計集資詐騙1.8億元。
邵東檢察院官員趙偉初涉集資詐騙1.8億元。圖片來源/紅網
趙偉初投案自首的第二天,邵東商人彭志橋的弟弟彭志軍,將當地另一名小商人曾楚湘起訴至邵東市法院,要求曾楚湘償還借款1200萬元。
案件資料顯示,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間,彭志軍先後數十次,口頭約定月息爲4%、5%、6%,向曾楚湘放款共計2800萬元。
但根據曾楚湘本人的說法,他並非實際借款人;真實的借款人,便是這位因涉嫌集資詐騙而主動投案的監委幹部趙偉初。
曾楚湘稱,他早年間從事音像製品批發生意,借款發生時,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個體工商戶,“就我這樣普通的經濟狀況,彭志軍怎麼可能在無任何抵押、無任何擔保的情況下,先後借給我2800萬元?”
曾楚湘還說,趙偉初與彭氏兄弟此前就相熟,亦知曉彭氏兄弟常年放貸,但自稱因其公務員身份,不方便直接向彭氏兄弟借貸,便提出由曾楚湘充當“中間人”出面借錢。
“曾楚湘一是想結交作爲當地官場人士的趙偉初,二是和彭志軍也有一些親戚關係,就答應幫了這個忙。”曾楚湘前妻肖兵珍向筆者介紹。
相關轉賬記錄顯示,彭志軍及其關聯賬戶的資金打入曾楚湘賬戶後,曾楚湘即刻將相關資金轉入趙偉初賬戶;期間,趙偉初一度向曾楚湘按時償還部分本息,收到趙偉初還款後,曾楚湘又償還給了彭志軍。
但趙偉初甫一出事,彭志軍便迅速將曾楚湘起訴至邵東法院,曾楚湘名下的房產、車輛等財產,被火速凍結。
邵東市法院。劉虎 攝
“彭志軍動作如此迅速,正表明他明確知道趙偉初纔是實際借款人。他知道趙偉初出事了、還不起錢了,便迅速去找中間人要錢。”肖兵珍說,曾楚湘只是在彭志軍與趙偉初之間過一下手,卻因此淪爲“替死鬼”。
該案審理時,曾楚湘代理律師反覆指出,曾楚湘並非實際借款人,只是幫助趙偉初收款、還款,並未從中謀利,相關債務應由趙偉初本人承擔。
“借錢也是要憑實力的。沒實力的人不可能借到2800萬元。”肖兵珍也說,最終的實際情況也證明,曾楚湘根本沒有能力承擔這筆“債務”,彭志軍作爲一個專業放貸者,又如何會不清楚這一點?
最終,當地法院判決曾楚湘償還彭志軍本金及利息1478萬餘元。這筆“莫須有”的債務,壓垮了一個家庭。肖兵珍說,發生如此重大變故後,家庭經濟狀況陷入崩潰,她與曾楚湘亦無奈選擇離婚。
肖兵珍認爲,法院無視他們提交的證據,悍然將中間人認定爲“實際借款人”並要求承擔還款責任,是典型的枉法裁判。
02
掛橫幅討債、滋擾九旬父母,男子被逼“幫助”還款
邵東市另一名男子彭永凡,從未向彭氏兄弟借過一分錢,卻也背上了近千萬元的債務。
2014年3月,彭永凡的侄子彭偉橋找到彭某年等人,借貸1000萬元,並由彭偉橋父親彭得凡(彭永凡之兄)作擔保。同年5月,彭偉橋生意失敗、資金鍊斷裂,並因涉嫌犯罪被抓。
彭永凡向筆者介紹,彭志橋亦是向其侄子放貸的人員之一,並且是主要人員;彭偉橋被抓後,無法償還借款,彭某年等人開始向彭偉橋的親屬進行討債。
“他們出動幾十個人,來到我老家父母的宅第,用掛橫幅、殺雞灑血、留宿家中不走等方式,進行軟暴力催債。”彭永凡說,他的父母、兩位九旬老人受到嚴重滋擾、無法正常生活,多次報警,警方都以“民間債務糾紛”爲由,並未對彭某年等人的非法討債行爲進行有效制約。
彭志橋一方在彭永凡老家懸掛橫幅催債。受訪者供圖
爲讓老邁父母免受滋擾,無奈之下,2015年2月,彭永凡被迫替侄子償還了58萬元。
2015年3月,在廉橋鎮政府和廉橋派出所調解下,彭永凡、彭得凡與彭某年、彭志橋等人簽署了一份《調解協議》,約定彭偉橋仍欠的942萬元,由彭永凡、彭得凡分期償還,若未能償還,則由彭得凡歸還所有餘款。協議上,彭永凡在自己的簽名後面註明了“只協助”。
彭永凡說,自始至終他既非借款人,亦非擔保人,之所以簽署該份協議,是迫於對方非法討債、滋擾其父母,無奈之下幫助侄子及兄長還款;幫助還款58萬是出於血脈親情,但並非他的法定義務。
2020年底,彭某年等人將彭偉橋、彭得凡起訴至法院;同時被起訴的,還有此前被逼簽下“幫助還款”協議的彭永凡。
對自己被起訴之事,彭永凡覺得不可思議。他認爲,侄子所欠借款與自己並無干係,他只能協助還款,但並無連帶責任。就連當時參與調節的邵東市廉橋鎮派出所所長趙勝仕也表示,彭永凡只是作爲還款的協助方。
彭永凡等人與彭志橋一方簽署的協議書上,彭永凡簽名註明“只協助”。受訪者供圖
“我侄子借了他們的錢,我哥哥是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都沒問題。問題是,這筆債務與我何干?”彭永凡對筆者說。
2021年2月,邵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彭永凡被認定爲“債務加入人”,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2021年4月,邵陽中院作出二審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
2021年12月,邵東法院作出重審判決,認定彭永凡“此前並沒有參與案涉借貸,僅在事後原告方催討過程中介入糾紛,對借貸的行程並無過錯,不應承擔還款責任”;
2022年5月,邵陽中院作出終審裁定,彭永凡再度被認定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邵陽中院終審判決的邏輯是,彭某年等人前來討債後,與彭得凡、彭永凡簽訂了《協議書》,這是一份新的還款協議,這份協議是在政府、派出所調解下達成的,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具有合法性。對於彭永凡在簽名後面註明的“只協助”字樣,終審判決書未予評價。
“他們非法討債,警察不管。我被逼無奈,簽下協助還款協議,可以在能力範圍內協助還款,但這不可能是我的義務。”彭永凡向筆者展示了大量彭某年等人討債時的照片資料。
03
枕邊人交惡,釀出多項犯罪舉報
數年來,肖兵珍、彭永凡一直在維權,並舉報彭氏兄弟非法放貸。他們認爲,彭氏兄弟及幕後官場人士系通過虛假訴訟等方式,令未曾借錢之人揹負鉅額債務。
維權及舉報的過程中,彭志橋的前妻曹國娥意外成爲了他們的新“盟友”。
曹國娥向筆者介紹,彭志橋作惡多端,她本並不想對其舉報,卻不料彭志橋現在已將自己逼上了絕路。
曹國娥與彭志橋於1991年結婚,兩人生育了四個兒子。結婚多年來,曹國娥從擺地攤買錄像帶開始起家,生意逐漸做大;但隨着年歲見長,彭志橋開始在外包養情婦。
曹國娥說,爲了家庭的完整,她始終忍辱負重;但彭志橋卻“壞事做絕”,出動人員圍堵曹國娥經營的賓館,以斷絕她和四個兒子的經濟來源。
曹國娥是邵東和天大酒店、和天大酒店東樓兩家賓館的經營業主,“兩家賓館的房屋,是由本人、彭志橋及其兄弟姐妹合資建造,建成後以年租金136萬元租給本人開設賓館,由本人個體經營管理。”
曹國娥回憶,2019年10月16日,她提前交付了2020年—2021年部分租金102萬元;兩天後,彭志橋卻帶領其兄弟姐妹多人,通過圍堵、強行關門的方式,試圖搶奪酒店的經營權;賓館的住客及工作人員亦被趕走,開房電腦、房卡全部被其搬走。
“當時,我和彭志橋的家庭矛盾已經十分激烈。他之所以這麼做,就是想斷掉我的經濟來源,逼迫我同意與他離婚。”曹國娥說,賓館被迫關門停業。
曹國娥認爲,彭志橋等人強行關閉其經營賓館,已然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警方應當予以立案偵查。但她多次報警,警方並未干預此事。其反覆信訪後,2020年5月15日,邵東市公安局紅土嶺派出所作出答覆,稱經調查,因彭志橋和其他親戚等股東認爲曹國娥管理和天賓館期間收入賬目不清,股東們委託多人到賓館前臺與曹國娥發生矛盾,純屬家庭經濟糾紛。
“這兩座酒店一直關閉到如今,直接經濟損失達一千多萬元。”曹國娥氣憤的表示,其孃家一侄子租用大兒子三樓房子開桌球廳,彭志橋帶領二兒子及老孃剪店裡電線二十來次,引起電線起火,燒壞整棟樓家用電器損失達一萬多元。這是明顯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和危害公衆安全犯罪,公安仍是不予立案。
2024年8月,筆者來到涉事賓館,看到賓館大門緊閉,門口噴有“糾紛停業”等字樣,賓館內部則一片狼藉。
涉事賓館門口,至今噴有“糾紛停業”的字樣。劉虎 攝
“迫於無奈,我決定離婚,並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曹國娥介紹,結果她發現彭志橋不僅與情婦先後生育了一兒一女,還向情婦轉移了千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
曹國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彭志橋將夫妻共同財產擅自轉給情婦等的行爲無效,並要求對財產予以返還。
2023年5月23日,長沙市開福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彭志橋與曹國娥婚姻存續期間,和戴某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未經曹國娥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情婦及其親屬,既損害了曹國娥的利益,亦違反了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
開福區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彭志橋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給婦等人的行爲無效,情婦及其親屬返還曹國娥夫妻共同財產共計1400餘萬元。
法院認定彭志橋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情婦等人的行爲無效。受訪者供圖
隨後,曹國娥又起訴離婚。她說,“彭志橋向省公安廳和各級領導打招呼(本人都有視頻錄像),干預司法公正。我向邵東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但彭志橋勾結法院執行局局長李飛躍,李飛躍不但不對我申請的財產保全執行到位,還帶領彭志橋一起強制收取我們夫妻共同擁有的門面的租金。在相關判決中,法院分配財產時明顯偏向彭志橋。彭志橋還勾結邵陽市的黑社會,僞造租賃合同,霸佔我們夫妻共同所有的土地;並指示黑社會成員對我進行恐嚇,讓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夫妻反目、家庭破裂,讓曹國娥決意實名舉報前夫。她說,多年間,他耳聞目睹前夫諸多涉嫌違法犯罪之事,需要公諸於衆。
04
“縣委副書記怕被牽扯出來,爲犯罪的彭志橋活動到不被起訴”
曹國娥稱,彭志橋自2008年起,以和天大酒店爲據點,糾集以勞改釋放人員謝某爲首的多名社會閒散人員爲其“馬仔”,爲其在外放貸收債、替人了難、衝鋒陷陣,彭志橋則作爲幕後老闆爲上述人員的違法亂紀行爲提供住宿、車輛、資金等便利條件。2013年左右,謝某和其同夥爲追要債務,將邵東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李某某殺死,彭志橋爲包庇謝某及其同夥,爲其提供車輛幫助其逃跑,致使謝某逍遙法外長達六年之久,直至2019年才被公安機關捉拿歸案。
彭志橋承建的邵東公安大樓。劉虎 攝
此外,自2012年起,彭志橋長期組織彭某年、彭志軍、彭某秋、彭桂梅等人放高利貸,以收取暴利。如他人到期無法歸還高額利息及本金,彭志橋就讓其手下“馬仔”採用暴力等非法手段逼債、要債。2013年左右,彭志橋糾集顏某某、彭某雲、彭某秋等人在和天大酒店開設足浴按摩,但實際上卻是公開賣淫嫖娼。2015年左右,彭志橋糾集彭志軍、肖汪、李某雲、周某某、彭某秋等人,在邵東市百富廣場、保健品市場等地開設以賭博爲主業的遊戲廳,擺設賭博機,每月非法營利高達幾十萬元。
“2017年彭志橋糾集彭某秋、彭桂梅等人,通過向政府部門負責人行賄等非法手段,承包了兩市鎮二中學校周圍的門面,爲壟斷門面哄擡租金,彭志橋讓其手下馬仔多次恐嚇騷擾門面原租戶,逼迫其接受高額租金或者逃離。”
邵東公安局辦公大樓系彭志橋所承建。曹國娥在舉報材料中稱,2013年,彭志橋、彭志軍等人串通投標,並負責協調時任邵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朱甲雲的關係,承包建設邵東縣公安局辦公大樓。其還通過同樣的手段串標取得藥王大道等項目的承建權。
2018年4月,朱甲雲落馬,後以妨礙公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刑。根據中國法院網公佈的案情,朱有在擔任邵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時因工程承包等受賄的情節,且有917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清來源。
朱甲雲案查明其在擔任邵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時因工程承包等受賄。圖據中國法院網
朱甲雲被留置後,彭志橋等人因涉嫌串通投標罪被抓,但最終卻被邵陽市雙清區檢察院不予起訴。
彭志橋涉串通投標罪被檢方以罪行輕微不起訴。受訪者供圖
雙清區檢察院不起訴彭志橋,真的是他“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自首情節”嗎?曹國娥近日向筆者講述了其中的內幕。
曹國娥說,朱甲雲被抓去之後,邵東縣委副書記周平很着急,沒打電話,直接上門來找彭志橋兄弟,要他們馬上走。“他來的我們那個賓館大廳,找到一個賓館員工,要他去通知彭志橋和弟弟先走掉;又讓員工把有他出現的監控視頻全部刪掉。”
“周平最開始在(邵東的)開發區當主任,後來又當過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權力比較大。彭志橋買的地都是周平幫的忙。”
但在大約一個月後,彭志橋仍然在小三家裡被抓。“彭志橋的反偵察能力比較強,把手機跟卡都沒放在一起的。後來就用手機登了一下微信,就被警方定了位,然後警察在那裡守了一個星期,把他抓了。”
曹國娥說,周平得知彭志橋被抓以後,讓夫人唐某連夜來家裡,將其以前從彭志橋手裡得的好處返還給她。“35萬,全部是現金,都長黴了。”
“周平不知道彭志橋在裡面會不會把他給供出來。可能彭志橋給他裝修了一套長沙的房子,應該是35萬塊錢。他叮囑我說,如果紀委問起這個事情,就說錢前兩年他已經給了我,但彭志橋不知道。”曹國娥說。
“周平擔心自己被牽連出來,所以他就想盡辦法,找人去保住彭志橋(不進監獄)。”
“彭志橋9月6號出來之後,周平的老婆再來問我要這個錢,要她退給我的錢。我沒給,因爲我也沒錢了。”曹國娥說,有罪不訴這個事情,最後就被周平活動下來了。“周平本來是出了事的,後面找的關係,交了2300萬,被開除,就這樣沒事了。他們都應該再進去坐牢。”
根據曹國娥的講述,彭志橋雖關在看守所,但外界卻一直有人爲他活動,通過走關係、“交罰款”等方式積極運作,最終成功逃避法律制裁。
筆者查詢發現,作爲縣委副書記,周平落馬的有關信息始終未被宣佈。目前僅能檢索到的一條信息是在2019年1月18日的中共邵東縣第十三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擴大)會議上,邵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歐陽學就《追認給予周平開除黨籍處分決定(草案)》作了說明。但對具體違紀違法情節、如何處理,都不得而知。
曹國娥告訴筆者,彭志橋的囂張跋扈凌駕於法律之上。“我的案件開庭的時候,彭志橋不但多次當庭抵毀威脅我的律師,甚至公開威脅法官,揚言要殺了法官的兒子。但是法官都沒有什麼表示,法院還要包庇他。”
05
轉賬記錄印證多名政法領導有大額資金往來
彭志橋還被曹國娥舉報以投資經營爲由,僞造貸款資料,虛構貸款用途,從華融湘江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騙取貸款數千萬元,隨後以本人及其妹妹彭桂梅的名義,高利轉貸。
根據曾楚湘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平臺蒐集的公開信息:從十餘年前開始,彭志橋、彭志軍等人,向多人發放貸款近30筆,最大的兩筆爲2000萬元,放款金額總計約1.3億元,收取的月利息多爲2.5%—6%之間。
相關判決文書顯示,彭氏兄弟等人的放款對象,來自各行各業。舉報人據此認爲,彭氏兄弟“職業放貸人”的特徵明顯。
筆者注意到,根據邵東法院的一份判決,僅2013年6月起至2014年12月,彭氏兄弟一方就出藉資金5780萬元。
邵東法院曾認定彭志橋一方人員的借貸行爲違法。受訪者供圖
此外,曾楚湘曾控告彭志軍於2016年9月在邵東農商銀行貸款700萬元,並轉借給官員趙偉初以獲取高息,涉嫌高利轉貸罪。
邵東市公安局經審查後認定了彭志軍向銀行借款700萬元、再將其中500萬元轉借給他人的事實,但又稱“無法界定彭志軍是否收回本息,更不能界定其獲利金額”,因此,不予立案。
邵東警方對彭志軍涉嫌高利轉貸罪一案不予立案。受訪者供圖
舉報人向筆者提供了多份《合夥放貸協議書》及多份《借條》。這些材料顯示,彭志橋、彭志軍、彭某年、彭某秋等人約定,“自願合夥”向多人放款,每人出資不等,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各自承擔風險。
舉報人說,彭志橋等人涉嫌高利放貸、高利轉貸、非法經營等犯罪,事實非常清楚。
彭氏兄弟與他人“合夥放貸”的部分書證材料。受訪者供圖
在曹國娥起訴彭志橋情婦要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案件中,曹的律師依法獲取了彭志橋的銀行流水。這份銀行流水,令曹國娥又有了新的發現。
銀行流水顯示,彭志橋與邵東當地多名政法領導幹部或幹部親屬之間,存在鉅額資金往來;時間跨度從2009年至2020年,資金往來陸續發生。
這些人員包括劉某紅(原邵東縣公安局局長、現綏寧縣公安局局長劉德雄之妻)、申小林(現任邵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梅世江(原邵東紀委副書記)、封書平(現邵東市公安局牛馬司派出所所長)、劉某春(封書平之妻)。
彭志橋銀行流水顯示,其與當地政法官員或其親屬有大額資金往來。受訪者供圖
銀行流水還顯示,在前述時間跨度內,上述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家屬,都曾將大額資金轉給彭志橋;彭志橋通過銀行賬戶轉賬給上述人員的資金,則都明顯更低。
例如,2011年9月16日,申小林(現任邵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將150萬元轉給彭志橋;2012年3月28日,申小林又將25萬元轉給彭志橋;2013年10月8日、10月20日,彭志橋分兩次轉賬共計34.8萬元至申小林賬戶。
又如,銀行流水顯示,2012年10月15日,梅世江(時任邵東紀委副書記)向彭志橋賬戶轉賬50萬元;2013年10月21日,彭志橋向梅世江轉賬3萬元;2013年12月11日,梅世江向彭志橋轉賬20萬元;2014年1月5日,彭志橋向梅世江轉賬8000元。
筆者注意到,在彭永凡被訴還款一案中,彭志橋一方人員的借貸行爲曾被認定爲“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邵東法院於2021年12月作出的判決文書顯示,經審理查明,彭志橋一方人員未經金融監管機構批准,以經營爲目的,自2013年6月起至2014年12月先後12次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出借資金5780萬元,其行爲具有反覆性、經常性、營業性,該案“民間借貸合同屬無效合同”。
但數月後,邵陽中院作出了終審裁定,不再認定彭志橋一方人員系“職業放貸人”,且“反轉”認定沒有參與借貸的彭永凡有還款責任。
曹國娥提供的資料還顯示,彭氏兄弟與原邵東縣公安局局長劉德雄之妻劉某紅、現邵東市公安局牛馬司派出所所長彭書平之妻劉某春,合夥成立了“邵陽市鴻瑞置業有限公司”,一起做生意。
2011年,彭氏兄弟與當地多名政法幹部的親屬合夥開的公司。受訪者供圖
舉報人們說:“這麼多公職人員與商人有如此鉅額的資金往來,這正常嗎?紀律和法律允許嗎?”他們期待相關部門立即啓動調查。
曹國娥還表示,根據她與彭志橋多年共同生活過程中瞭解到的情況,這些公職人員給彭志橋匯入的鉅額資金,“就是讓彭志橋拿去放貸了,而且從中賺了很多錢。”
(注:本文首發於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