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協會:開展變相高息現金貸、套路貸等問題自查整改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同程金融以賒銷禮包、回購禮品卡的套路變相開展高息“現金貸”等業務亂象。該類平臺涉嫌從事高息“現金貸”、“套路貸”、收取“砍頭息”等被金融管理部門明令禁止的業務,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爲防範高息“現金貸”、“套路貸”、收取“砍頭息”等違法違規行爲死灰復燃引發金融風險和社會問題,維護行業良好發展態勢,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規範健康發展,3月19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開展變相高息“現金貸”、“套路貸”等問題自查整改的通知:

一、各相關會員單位應嚴格對照《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營銷和宣傳活動自律公約(試行)》等監管和自律相關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對合作機構開展的相關業務進行排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整改,合作機構涉及違規業務的,應敦促其立即整改,並暫停與其合作。自查整改報告應於4月10日前提交。

二、各相關會員單位及從業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規定,依法合規經營。未依法取得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商品賒銷回收等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務;具備合法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應切實踐行負責任金融的理念,向具備借款條件的借款人推薦合適的貸款產品,並在事前向借款人明示貸款主體、貸款年化利率、還款付息安排、逾期清收等基本信息,不得以強行搭售優惠券、會員服務等方式變相擡高利率,不得從借貸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等方式直接或變相收取“砍頭息”。

三、各相關會員單位及從業機構應認真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義務,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合理借貸,不斷增強其風險防範意識;應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時認真、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明示相關風險;應切實保障、支持消費者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各相關會員單位應嚴格執行協會關於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各項自律管理要求。提供金融產品營銷、逾期債務清收服務等涉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平臺應自覺、主動接受協會的自律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和程序提出APP備案申請,及時報送相關業務數據。

五、協會將依照自律管理規則,對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規定,仍開展高息“現金貸”、“套路貸”、收取“砍頭息”等違法違規業務的會員單位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