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開展乘用車以舊換新活動

央廣網武漢8月30日消息(記者張迪)8月30日,記者於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湖北省出臺的《提振重點消費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要求,湖北省將開展乘用車以舊換新活動。

爲鼓勵汽車消費升級與綠色和智能消費,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將開展“煥新出發,一路向前”乘用車以舊換新活動,並開展“低碳新生活,暢享新能源”新能源汽車推廣活動。

湖北省經信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陳愷民表示,根據《若干措施》要求,湖北省經信廳接下來將會同相關部門出臺《2021年乘用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從補貼範圍、補貼期限、補貼標準、申報流程四個方面進一步細化實化乘用車以舊換新活動的相關具體事項,推動政策落實見效。

在補貼範圍方面,持有湖北號牌的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本人名下老舊乘用車,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範圍內的乘用車,並在省內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的,可申請補貼;報廢或轉出的老舊乘用車首次註冊登記時間須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當日。

在補貼期限方面,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活動結束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執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機動車註銷證明日期,購買新車合同日期、新車銷售發票開票日期,均須在補貼期限內;完成車輛註冊登記並獲得行駛證的,需及時提交補貼申請材料,日期須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報廢舊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5000元/輛;購買燃油乘用車的補貼3000元/輛。轉出舊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3000元/輛;購買燃油乘用車的補貼2000元/輛;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只能享有1輛車的補貼。

申報流程方面,屬於補貼範圍內的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符合條件的老舊乘用車,需到省內乘用車經銷商處,在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範圍內的乘用車後,由經銷商協助完成乘用車以舊換新信息登記,期間消費者需提交申報乘用車以舊換新補貼所需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審覈符合標準的,由經銷商將補貼資金轉賬至符合條件的購車居民(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