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急男宮廟廁所內嘿咻少女 法官怒了要讓他入獄

猴急男宮廟廁所內嘿咻少女 ,法官怒了要讓他入獄。(達志影像)

一名簡姓男子認識1名16歲少女沒多久,就猴急着想和少女嘿咻,少女雖然未答應,卻也沒明確拒絕,簡男趁機帶她到一間宮廟男廁內,半推半就下對少女指侵併發生關係,事後被少女父親報警提告。但簡男卻出示少女完事後傳給她「都你啦,害我被罵」,以及愛心等符號的訊息表示兩人是兩情相悅,但法官認爲簡男惡性重大,判處2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未來恐難逃牢獄之災。

根據判決書,簡姓男子認識1名16歲少女後,才結識沒幾天,就對少女表達想要嘿咻,但少女並未明確拒絕,簡男就在111年3月3日,將女方帶到某公廟男廁內,兩人當場發生關係。但事後少女父親發現異狀,氣得報警提告。

但是少女證稱,她在簡男表達是否願意陪他做愛時,並未明確拒絕,僅回答我要回家。簡男也向法官提出少女事後傳給她的簡訊,發現少女不但傳送愛心表情,還寫「都你啦!害我被罵」。

法官審理後認爲,簡男爲滿足一己私慾,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被害人爲性交,法治觀念淡薄,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悟,態度良好,判處2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未來恐要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