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後軍法官退光 國防部急補缺額
考試院不同意開放軍法官考試,造成國防部大缺軍法官,只好改向民間招募。(中時資料庫)
考試院於2013年發生洪仲丘案後廢除軍事審判,軍法官眼見未來前途無光,紛紛報退,考試院也未再辦理軍法官考試,導致軍法官嚴重缺人,國防部近日內將向民間及少數具備司法官、律師資格的現役軍士官進行招募,直接擔任軍法官,解決國軍部隊軍法官不足的問題。
根據國防部公佈的軍法官甄選及訓練辦法草案,有資格甄選軍法官的民間人士,必須具備律師考試、司法事務官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的資格。
如果未經國家考試,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任教授、副教授3年、助理教授4年或講師5年,講授國防部所定主要法律科目2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經審查合格等。入伍完成軍事訓練授階爲少尉,也可擔任軍法官。
目前國軍有不少法制軍官經過苦讀後早已考上司法官資格,但在軍中仍然只能擔任軍法軍官,平常只能審標案、合約或事到部隊宣導法制教育,國防部修法也適時的爲這些軍官解套,草案也規定45歲以下現役軍官、35歲以下現役士官具有相同資格者,得都可以參加軍法官甄選,解決軍法官人力銜補失衡情形。
這幾年來最糗的是,國防大學管理學院設有法律系,卻因洪仲丘案考試院停止軍軍法官考試,因爲沒有出路,造成沒有人願意去就讀,一度考慮廢系,國防部現在開啓這個管道,讓法律系學生可以透過外界司法官特考,取得軍法官資格。
原本國防部希望考試院能恢復軍法官考試,但考試院卻立刻打槍,理由是軍事審判法修法將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迴歸一般檢審單位處理,國軍目前根本沒有軍事審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