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汽車:擬召開股東會委任3名董事,罷免執行董事劉永灼及秦立永

6月27日,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恆大汽車,00708.HK)發佈公告,於6月20日,恆大汽車收到由中國恆大集團(清盤中)的清盤人控制的恆大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的通知,將於2024年6月28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委任蔡偉康爲執行董事,委任樑家進及王克楠爲獨立非執行董事。

恆大健康爲恆大汽車股東,於公告日期持有其62.195億股股份,約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7.36%。

6月24日,恆大健康進一步通知,恆大健康作爲擁有恆大汽車全體有權於股東大會上投票表決之股東之總投票權至少5%之股東,要求董事會即時召開股東大會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舉行股東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有關建議委任,及罷免執行董事劉永灼及秦立永以及彼等在本公司擔任的任何職位的普通決議案,即時生效。

今年1月8日,恆大汽車公告稱,公司得悉其執行董事劉永灼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劉永灼出生於1981年,此前爲恆大集團常務副總裁、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總裁兼恆大新能源科技集團董事長和整車研究院院長。此外,2010年,劉永灼任恆大足球俱樂部董事長。在劉永灼任職恆大足球俱樂部董事長期間,2020年恆大拿到中甲冠軍。2012年恆大足球俱樂部又邀請了裡皮加盟,2013年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依靠客場進球的優勢奪得亞冠聯賽冠軍,成爲亞冠聯賽改制以來,首次登頂亞洲之巔的中國球隊。2015年,劉永灼繼續爲恆大足球俱樂部引入新任外教斯科拉里。

根據恆大健康提供的資料,蔡偉康現擔任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02699.HK)之非執行董事,及建發新勝漿紙有限公司(前稱爲森信紙業集團有限公司,00731.HK)之非執行董事。蔡偉康現擔任佳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2768.HK)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蔡偉康,現年66歲,於1982年在英國曼徹斯特維多利亞大學(現稱曼徹斯特大學)取得經濟與社會研究文學學士學位(金融及會計)。蔡偉康爲香港會計師公會、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公會、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及香港稅務學會之會員。蔡偉康目前持有香港會計師公會執業證書。

蔡偉康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10月擔任裕承科金有限公司(前稱民衆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0279.HK)之執行董事,自2021年5月起至2023年6月擔任南岸集團有限公司(清盤中)(2023年2月於聯交所除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6月起至2021年12月擔任絲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4月於聯交所除牌)之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至2024年1月擔任夢東方集團有限公司(00593.HK)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自2022年11月起至2024年1月擔任中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02341.HK)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蔡偉康確認彼獲民衆金融科技委任爲該公司之執行董事,以及獲南岸委任爲該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爲協助該等公司進行重組計劃,目標將其劣勢扭轉,並且僅於民衆金融科技委任臨時清盤人後獲委任爲執行董事。

樑家進,現年38歲,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財務和會計專業人士。彼現爲碧寶岸有限公司的董事,該公司爲一間香港私人有限公司,主要向其客戶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彼爲澳大利亞及新西蘭特許會計師公會成員及其香港委員會成員。自2019年7月起,樑家進亦爲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之持牌人。

自2023年3月起,樑家進一直在GBA集團有限公司(00261.HK)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7年11月起,樑家進一直在萬里印刷有限公司(08385.HK)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樑家進過往曾於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在森信紙業集團有限公司(00731.HK)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克楠,現年48歲,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律師,1999年獲北京理工大學經濟法學學士學位,並於2002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律碩士學位。

王克楠在金融及投資管理機構擁有近二十年工作經驗,主要從事不良債務投資、金融機構重組及併購以及特殊機會投資。王於2002年至2014年任職於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擔任法律事務部業務經理、市場發展部業務經理、經理及高級副經理、投融資管理部高級副經理、投融資業務部高級副經理、高級經理及助理總經理多個職務。彼於2014年至2017年任職於中國信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及副總經理。自2017年起,王擔任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投資部董事總經理並任職至今。

王克楠自2010年至2017年擔任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8.SH)董事,自2012年至2015年擔任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且自2014年至2017年擔任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

於提名通知日期,上述3名董事被提名人概無於恆大汽車股份或相關股份(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中擁有任何權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3名董事提名人過去三年內並無在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未在恆大汽車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中擔任任何其他職務;與恆大汽車的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