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果醬加安眠藥害2歲女中毒身亡 二審判決出爐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4月陳姓女子平常吃的安眠藥摻入自制的草莓果醬喂2歲女兒,接着在家中燒炭致女兒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刑12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考量她改認罪,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月。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因陳女長期精神狀況不佳,將平時所服用的景安寧、FM2等共4種藥物,摻入自制的草莓果醬裡,讓不知情的女兒吃下,再將燃燒木炭放置主臥廁所內,年幼女兒被發現後送醫,但因中毒告死亡。

一審考量陳女殺人犯與一般爲情、爲財或單純因仇恨而殺人之犯行有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陳女判處有期徒刑12年,二審高院改判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