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隨軍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18日通報,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隨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隨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在工程招投標方面謀取利益,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單位報銷,違規借用原下屬單位職工爲個人服務;利用職務便利或退休後利用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隨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隨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