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額監管校外培訓預收費

本報鄭州4月14日訊(記者張利軍)記者今天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對在該省範圍內審批登記的所有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

《規定》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行屬地監管原則,各地可結合實際,採取銀行託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教育、科技、文旅、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日常監管。

採取銀行託管方式的校外培訓機構,《規定》提出,應在駐地縣(市、區)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開立預收費資金託管專用賬戶,將預收費資金與其自有資金分賬管理,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以現金和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形式收取的應全部歸集至專用賬戶,做到全部預收費“應託管、盡託管”。託管資金可採用“一課一銷”或按照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的原則進行資金撥付。

採取風險保證金方式的校外培訓機構,《規定》明確,應與駐地縣(市、區)內符合條件的銀行簽訂協議,開立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存入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爲其履行培訓服務承諾和退費的資金保證,不得用保證金進行融資擔保。

《中國教育報》2022年04月15日第3版

作者:記者 張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