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率高達95.45% 明揚前董事長爭取解除出境禁令
屏東地院16日針對劉安晧開準備程序庭,劉一再否認犯行,爭取解除限制出境禁令。(謝佳潾攝)
去年9月明揚屏東廠發生大爆炸,釀成10死百餘輕重傷,檢方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屏東地院16日針對劉開準備程序庭,劉一再否認犯行,他強調自己的職責是管理董事會運作及金流,工安是另有專人管理,他的委任律師則強調,該案和解率高達95.45%,希望解除劉的限制出境禁令。
一開庭,劉安晧很誠懇地說:「我對於公司發生不幸的事件,感到非常痛心、遺憾,對遭受傷亡的人員、家屬致上歉意。」但他話鋒一轉續道:「我不認罪!」
他指出,明揚是上櫃公司,是依分層負責在管理,案發時他是董事長,而董事長的職責是在管理董事會運作及金流,管控原物料、採購、儲放及工安等都另有專人管理,這些都非他實際負責的工作,所以他本身無過失。
他的委任律師也稱,董事長是對外代表公司,不一定實際負責管理公司職務,所以很難期待公司董事長會隨時注意工作場所的各種突發狀況,並要求董事長去對場所安全措施負有注意義務。
此外,委任律師還說,該案的受災件數有330件,當中315件已談完和解,和解率高達95.45%,目前只剩下15件未和解,且當中只有9件還在訴訟中,其中還有1件近日會達成和解,足見明揚處理這件案子的積極度,而劉安晧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至,希望法官能看見劉的誠意,解除他的禁令。
出庭的被害人則也幾乎都稱「願意和解」,但都強調明揚應該要更有誠意,黃女的委任律師說,黃女的傷況已經變成重傷等級,希望明揚不要再以去年的輕傷狀況來計算和解金。
對於劉的委任律師提出解除限制出境的要求,檢察官表示,全案所有被告都否認犯行,全部都說分層負責,該案需要密集審理,所以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對此,法官表示,解除限制出境與否將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