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有延役條件!臺電與新北市府調解 室外乾貯設施估3年後運轉

圖爲核二廠告示牌。聯合報系資料照

核電廠延役修法朝野無共識,但新北市府與臺電有核二廠室外幹貯設施興建有望邁進一大步。臺電董事長曾文生日前透露,核二廠幹貯設施已與新北市完成行政調解。據瞭解,臺電亦已將核二廠幹貯設施水保計劃送新北市審查,如果順利,核二幹貯設施有望解套。

興建幹貯設施都是高階核廢料處理的重要路徑,不論是延役或除役,幹貯設施都是必須要興建。因爲北部亟缺電廠,核二廠延役亦被納入考量,雖然臺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二廠幹貯設施達成協議,核二廠仍處在延役與除役的十字路。目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尚未完成延役修法,依照法規定,目前將朝除役方向進行。

根據核安會資料,目前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池已近貯滿,核三廠用電燃料池儲存空間有限,僅可供運轉4年多。因此,不論是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都必須興建啓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核一、二廠幹貯設施興建長達11年未解,直至近期相繼解套。針對核一廠幹貯爭議,今年4月1日新北市與臺電達成行政調解;而日前曾文生也透露核二廠亦已新北市達成行政調解,取得共識。

其中,據瞭解,核一廠已開始水土保持改善工程,並於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完工證明後得以進行熱測試,熱測試開始後4至6個月內,須經核安會審覈通過,纔會核發運轉執照。簡言之,最快2025年啓用。

至於核二幹貯設施爭議點則是,臺電先前雖已取得「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劃」覈准,但因遲無法施工,向新北政府農業局提出的水土保持計劃相關期限展延申請亦未獲覈准,因而衍生「水保開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水保申報開工」等三項訴訟案於法院審理。但於近期兩造和解。

針對核二廠幹貯設施,據瞭解,只要新北市政府覈定水保計劃即可興建,預估興建完成、經核安會審查確認安全後,纔會核發運轉執照,推估要三年左右纔可運轉。簡言之,核二廠若要延役啓用,最快三年後;另,核二停機較久,安全檢查也要費較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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