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降低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爲不低於20%
央廣網北京3月28日消息(記者門庭婷)3月27日,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提取通知》)以及《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貸款通知》)。
《提取通知》顯示,自2024年4月1日起,職工全款購買存量房(二手房),共有產權人之間關係非父母、配偶或子女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籤發之日起滿6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時,職工全款購買60平方米(含)以下存量房(二手房),自不動產權證書籤發之日起滿6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外,職工全款購買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一年內將所購房屋出售並申請本市無房且租房提取的,須與全款購房提取日期間隔滿一年。
《貸款通知》主要提到三個方面,一是調整貸款額度計算方式,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款額度爲: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20+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20(賬戶餘額不足1萬的按1萬計算)。
二是積極推進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取消異地貸款戶籍限制(不包括異地靈活繳存職工),在秦皇島市行政區域以外地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可憑《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爲防範和控制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保障職工剛需和改善性購房資金需求,該項政策實行與個貸率掛鉤的機制(個貸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100%)。當個貸率達到預警臨界點85%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次月起停止執行該項政策。
三是降低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繳存職工還清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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