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農粉幣發送延長至11月底 再推「農粉市集券」

農業部23日宣佈,農粉幣發送期限將延長至今年11月底,使用期限也將延長至今年12月15日,並針對花蓮縣政府舉辦的實體農業市集推出「農粉市集券」。(本報資料照片)

0403地震重創花蓮,農業部今年7月起至10月底發放70萬張、面額250元的農粉幣,促進當地農村及農產業復甦,爲了進一步幫助農村產業經濟,農業部23日宣佈,農粉幣發送期限將延長至今年11月底,使用期限也將延長至今年12月15日,並針對花蓮縣政府舉辦的實體農業市集推出「農粉市集券」。

農業部說明,取得農粉幣的方式共2種,第1類爲到訪花蓮的民衆,註冊加入農業易遊網會員登入後並開啓定位,即可領取1張面額250元的農粉幣,領幣後7天內到花蓮轄內農粉幣合作業者處抵用消費;第2類爲前往農業部「從心出花2.0」花蓮專區單筆消費滿千元送1張農粉幣,買越多送越多,但須於發送後2個月內到花蓮合作業者處消費抵用。

農業部指出,本次延長髮送農粉幣的對象爲到訪花蓮的遊客,發送期限延長至113年11月30日止,但不分取得類別,農粉幣最後使用期限爲今年12月15日,盼民衆踊躍前往花蓮參與農業市集及農村旅遊活動,使用農粉幣購買當地特色農產品、伴手禮及體驗多樣化的農遊活動,支持花蓮農村產業。

農業部補充,民衆開啓手機定位領取第1類農粉幣後,若超過7日期限未使用,系統將自動回收,民衆可於下次回訪花蓮時,再次登入領取。逾期未使用的第2類票券,系統會直接回收。

此外,農業部也與花蓮縣政府攜手合作,今年11月30日前在特定農特產品市集活動期間發送「農粉市集券」,民衆活動現場消費滿500元,可至服務檯領取市集券,消費越多回饋越多。

農業部提醒,農粉市集券僅限當次市集活動使用,該場次未使用的市集券將自動失效,且市集券或農粉幣所抵扣金額不計入累計消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