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羨慕!超佛心企業稅前盈餘15%給員工當獎金 連離職都有慰問金 

▲自勞動部祭出獎金鼓勵工會公司簽訂優於勞基法團體協約之後,有許多佛心企業老闆訂定更優的工作福利。(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祭出獎金鼓勵工會跟公司簽訂優於勞基法的團體協約,調查發現,在重賞之下,有一家「最大方」的企業,訂定稅前盈餘的15%分給員工績效獎金;另外也有企業給休假日上班的員工,工資加到2.5倍;還有企業提供員工子女結婚,給予「有薪的主婚假」,外加每年兩天「旅遊假」;也有企業特別注重情份,即使員工自請辭職,只要符合條件,照給一年一個月的慰問金,讓人好羨慕!

勞動部3年前祭出獎金,鼓勵工會跟公司簽訂優於勞基法的團體協約,若協約內容優於勞基法,如縮短工時、請假、休假等相關條款獎勵20萬元;若協約有利潤分享條款(如明定固定比例、年終盈餘或調高員工薪資等),獎勵金25萬元,這3年來共有148件團體協約獲得獎金。

而僱主與工會約定的團體協約,包括工資、工時、獎金福利、調動資遣、退休等以及其他勞資雙方的勞動關係事項,經勞資協商後達成的合意結果書面約定。

▲有企業提供休假日上班最高2.5倍工資,慰勞辛苦員工。(圖/記者陳亭伃攝)

在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一家非上市櫃的製造業,在團協明定每年稅前盈餘15%給員工當績效獎金,可以說是最佛心的老闆,另外也有提撥淨利10%做爲加強績效,不吝分享利潤給員工。

工資工時部分,休假日出勤一般只多給一倍工資,有企業給到2.5倍。而勞工病假原要扣半薪,但有老闆大方給「每年5天病假不扣薪」或「15天有薪住院病假」,非常甘心!也有老闆對新人員工特別友善,員工年資滿三個月就先給2天特休假,做滿四個月再加給0.5天,滿五個月再加給0.5天。

還有充滿人情味的企業訂有員工「家有喜事主婚假」,只要員工的子女嫁娶,當天主婚給假給薪,另外每年還給員工兩天「旅遊假」。

而面對員工自請離職,居然也有老闆比照資遣費,只要工作未被記大過、年資每滿一年就發給一個月「退職慰勞金」;超過十年以上年資,一年給0.5個月,感謝員工過去公司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