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災不可抗力…停水期間臺水照收千萬基本費
現在全臺有上百萬戶每星期停水2天,下個月高雄也將停水,不少小吃店生意大受影響,但旱災被歸咎於不可抗力因素,所以臺水公司每個月基本費照收,換算 下來1200多萬元的基本費收入,等於轉嫁給遭到旱災之苦的民衆,消保處就認爲不合理,將討論是否可依消保法規要求臺水公司承擔。
「沒水了要搬水,要累死了……」,三峽店家頻頻抱怨,因爲真的很不方便,特別是限水的第二天,儲水幾乎用完,店家好苦惱。「(碗盤)就是用免洗的啦,到下午就是沒有生意可以做了,就沒水了啊!」
新北市三峽地區每個星期一、二停水2天,很多店家折衷只能營業一天,生意大受影響;不過,停水期間自來水公司照收基本費,讓部分店家覺得不合理。「應該是要自來水公司承擔,因爲停水我們百姓就沒有辦法營業賺錢,不能又由我們百姓來負擔啊!」也有民衆認爲,其實基本費就算減免,每個月也只有十幾元,補償不大。「那沒差啦,不要停水就好,不要停水最好,那個沒有差啦!」
可別小看這十幾元基本費,水管口徑20公釐的地區基本費34元,停水8天、71萬5千戶就有643.5萬;水管口徑25公釐的地區基本費63元,停水8天、36萬戶就有608萬,加起來自來水公司每個月就有1千2百多萬的收入。
自來水公司認爲旱災是不可抗力因素,且無法歸責臺水,不減免基本費也不賠償,等於把1200多萬的成本轉嫁給遭到停水之苦的民衆,消保處就認爲不合理,將討論是否可依消保法規處理,不要讓民衆承擔乾旱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