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私認未遵SOP 軍方檢整蒐證器材
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21日表示,針對大陸海警船進入金門水域由海巡署應處,支持相關單位執法動作,國軍有信心也有能力,確保整體安全。(姚志平攝)
海巡署查緝陸船衍生死亡意外,全程沒有依規定錄影蒐證,海巡人員私下表示,執勤人員確實有訓練不足、未遵照SOP的疏失,導致各說各話。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21日也指出,2022年時任美國衆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中共實施軍演,國防部即要求各級部隊,尤其是海空部隊,配置設攝影器材蒐證器材,就是避免與陸艦接觸時出現紛爭。
根據《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第9條: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依規定穿着制服或出示證明文件,並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第10條則規定,海巡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遇反抗或攻擊時,艦船艇長應即完成警戒部署,並與被檢船舶保持距離、以雷達監控,同時全程錄影照相存證,並依規定通報反應。
海巡署人員指出,10噸的CP-1051艇因空間有限,沒有配備監視系統,通常1艇4人出勤時,SOP爲1人負責駕駛、2人負責靠船、登檢,另1人則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CP艇的標準配備是手持式攝錄影機。
儘管這次因雙方在海上高速追逐,情況緊急,導致5分鐘內對方翻船,海巡署解釋第4人忙着救人來不及蒐證。但外界仍質疑,現在攝錄器材體積小功能強,還能水中攝影,且當發現違規船隻時就該進行蒐證。
至於國軍方面,據瞭解,中共軍艦每天4至5艘在臺海周遭活動,我海軍派艦1艘盯1艘,並全程錄影,有時2艦近到可以看到共艦官兵在船上的動作,我軍艦監控共艦不但全程錄影,且依規定完成各項紀實;同樣地,空軍無論是派戰機或慢速機監控共機,也都會錄影紀錄。
另針對金門漁船事件,國防部已通令要求海空單位、外離島部隊,針對現有器材跟能量加強檢整,同時強化相關人員訓練,目的是蒐證、記錄。軍方官員說,萬一有紛爭,有錄影,有影像,才能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