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登艇查27分鐘 朱國榮仍逃了
海巡署深澳安檢所官兵在漁船上執行安檢勤務,並逐一檢視所有船艙及房間。(此爲示意圖,非關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犯掏空、內線交易及炒股等弊案,去年搭遊艇棄保潛逃海外,至今行蹤不明。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海巡署曾經花了27分鐘查看遊艇內儲藏室、廚房、船員室等空間,但過程不夠仔細,才讓這位身價百億的「大圈仔」成功躲過檢查,因此糾正海巡署,並要求海巡署應利用無人機、紅外線熱影像等科技設備,加強輔助監控。
本案是由監委葉宜津、浦忠成及賴鼎銘負責調查,他們指出,據臺北地檢署起訴書,朱國榮買通周姓男子,爲研擬脫逃計劃,早於2023年8月間,他即搭「TOPSPEED」遊艇出海,藉以觀察臺灣港口沿岸地形及海象,最後決定從臺南安平港潛逃。
朱國榮心思縝密,利用去年9月7日海葵颱風剛離陸出海的機會,搭車於當晚抵達臺南安平港,趁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戶外監視器影像不清時,朱國榮趕緊上船藏匿在遊艇船艙內,加上海巡署安檢人員疏於檢查,讓他順利潛逃出境。
海巡署在接受檢方調查時表示,當天晚上9時,安平港安檢所接獲移民署通報「TOPSPEED」遊艇申請出境,安檢人員便上船檢查,查對甲板、水桶雜物、船名及編號、駕駛艙、儲藏室、廚房、船員室、機艙、油櫃及人員身分等17項,共耗費27分鐘,沒有發現異狀。
但監察院認爲,海巡當天未詳細檢查該遊艇中足以供躲藏的空間,纔沒能在遊艇出港前先查獲朱國榮,最後讓他逃離出境,海巡署執法確有疏失。
海巡署雖也承認過失,但說明難以查處原因是爲了配合政府「向海致敬」政策,因爲要鼓勵民衆親海活動與便民,針對遊艇出港時,除注檢船或其他明顯可疑狀況須「加強檢查」之外,其餘船隻在報備後僅實施「目視航行」檢查,因此查艙時間及過程確實有所限制。
此外,海巡署也向監委表示,朱國榮2019年遭境管後,時隔4年才潛逃出境,海巡署未能於第一時間接獲警察機關通知,朱嫌未依規定報到,導致未能同步啓動防逃機制,也是難以查處的主因。
面對監察院糾正,海巡署表示,未來將運用雷情繫統、港區監視系統等各項科技設備,加強識別港區可疑人、車及船;監委另建議,海巡署以後在「目視航行」檢查時,應在我國領海海域大量使用「無人機」監控,以維護臺灣地區海域及海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