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羞男拉一下女生衣角就被告 法官認證他無社交觀念免罰

一名男子運動場遇見一名女子想搭訕,卻被對方當成變態。(意圖/Shutterstock)

南投縣一位21歲黃姓男子今年1月在運動場遇見一位可愛女生心生搭訕的念頭,最終出手輕輕地拉了一下女生的衣角,意外嚇到對方並被認爲是變態移送法辦。南投地院日前審結,認爲他只是欠缺正確社交觀念,無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爲,判免罰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今年1月10日在南投某運動場遇見一名女子,立刻被她的外貌氣質深深的迷住,心中暗自決定要開口認識對方,便默默的跟在女生的後方,最終找到一個時機,輕輕摸了一下女生的衣角想叫住對方,不料,該女卻突然放聲的大吼,「你是誰」、「你要幹嘛」。

黃男面對該女突如其來的反應,顯得有些不知所措,圍觀民衆則紛紛投以黃男異樣眼光,黃男不知如何是好,便趕緊離開現場案經該女認爲黃男危害安全,赴警局報案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移送法院

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警方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僅輕觸該女衣角,並無意圖嚇人或性騷擾,認爲黃男只是欠缺正確的社交觀念與技巧,纔會意外在搭訕的過程嚇到對方,酌情後認爲並無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爲,裁定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