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業上市後首次違反證券法:監事何濤因短線交易被出具警示函丨佛山企業掃描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林平 佛山報道

11月5日晚間,海天味業公告稱,公司監事何濤收到了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何濤作爲公司監事,其證券賬戶在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廣東證監局決定對何濤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責令其購回賣出的公司股份,上交所則對何濤予以監管警示。

這成爲海天味業上市後首例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爲。

海天味業稱,公司職工代表監事何濤爲新任監事,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學習不夠深入,未及時規範親屬行爲,導致其親屬代爲操作其本人證券賬戶,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買入公司股票14700股,成交金額633593.00元,成交均價爲43.10元;累計賣出11600股,成交金額468984.00元,成交均價40.43元,賣出最高成交價42.50元。何濤上述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爲構成短線交易、但交易虧損未構成獲利。

上交所公告指出,海天味業時任監事何濤在6個月內買入又賣出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爲,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上述行爲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3.4.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十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十條指出:“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本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股份的15個交易日前向本所報告並披露減持計劃。存在本指引不得減持情形的,不得披露減持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何濤在9月19日被選舉爲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爲期三年,薪酬爲稅前60萬元。這意味着,何濤剛上任不到一週,其證券賬戶便開始買賣公司股票。

根據海天味業以往發佈的公告,何濤2004年加入海天味業,2006年就已是海天味業的實際股東,彼時持10000股。入職至今歷任醬料廠副廠長、發酵醬事業部總經理、江蘇海天總經理、海蓮生物總經理、南寧海天總經理等職務。截至2024年9月20日,何濤持有海天味業股份3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約0.0005%。

何濤剛當選爲職工代表監事就違規交易,這也讓市場對海天味業的公司治理能力提出了一定質疑。

中國證監會印發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明確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制定專項制度,加強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買賣本公司股份行爲的監督。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數據。

有知情人士告訴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海天味業作爲一個總市值近3000億元的老牌龍頭上市公司,在這種基礎問題上犯錯實屬不該。這背後,暴露的是海天味業對監事等培訓、管理可能存在問題與漏洞,未來,公司應該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貫力度,完善對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專項管理制度,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據市場傳言,海天味業正在考慮在香港二次上市,可能籌資至少15億美元。據悉,海天味業正在跟顧問商討在香港發行股票的可能性,可能在明年上半年上市,目前該商討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