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謝宜容豈能調職了事(季節)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發職場霸凌,大批員工向新北市議員陳情,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資料照)
勞動部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4日發生公務員自殺悲劇事件,1名39歲員工疑似遭到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因此在辦公室上吊自殺,勞動部19日公佈調查報告,坦言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勞動部長何佩珊宣佈,即日起調離北分署長一職,並降調爲非主管職、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議處。然而事情,絕不能就這樣算了。
因爲謝宜容不只有職場霸凌的行爲,更被踢爆利用公務預算宴請友人、送禮討好長官、爲自己的植物安裝軌道燈,導致用電量比往年多出3萬多度,但謝宜容還反過來要求各單位檢討,這已經是涉及貪污的行爲了,如果屬實,豈能只是調職了事?
再來,報告中坦言,謝宜容的行事風格,言辭及口吻不當,不僅內容引起爭議,更會對同仁造成不滿之情緒以及身心之創傷,例如對公文或報告內容不滿意、未即時報告或迴應時,會有大聲咆哮、怒罵或貶低同仁之行爲,導致同仁感受人格遭受侮辱貶低感受,甚至有多位關係人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療。
不僅如此,謝宜容還要求主管隨時迴應其Line訊息,特別是在下班或假日時間,若未即時迴應,翌日即遭責問,造成同仁恐慌情緒。
這樣的人,當然完全不適任主管職務,而更諷刺的是,負有捍衛勞工權益職責的勞動部,卻讓這樣的人當分署長長期霸凌下屬,導致單位在她到任不到2年時間,離退人員高達81人,包括17位主管,這麼不合理的高離職率,爲什麼勞動部可以長期視而不見,都不去探討部門內是否有問題,一直到要出命了才檢討?到底是勞動部太混,還是有人蓄意包庇所以長期不面對處理呢?
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規定,公務員年終考績丁等者將予以免職,而可以打考績丁等的條件包括: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依據《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僱主應尊重勞工休假或非約定工作時間期間之合理「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且應主動約制管理人員利用職權或電子通訊工具(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APP等),避免影響勞工的休息和休假時間之不必要干擾行爲,以恢復勞工的勞動力和維護家庭生活之品質。
謝宜容要求部屬在假日也要隨時回line的行爲,明顯違反勞動保障法令。更不用說如果挪用公款請友人的行爲屬實,已涉及貪污。光憑這兩點,都足以構成將她考績打丁等,徹底解除公務員職務的要件。
本來政府部門的職責就是保障守法民衆,打擊懲戒違法劣行,公部門帶頭髮生主管違法霸凌員工的事件,就已經夠離譜了,結果出事的竟還是負有捍衛勞工權益職責的勞動部,傳出去能聽嗎?如果不能徹底處分,以後誰還敢相信中華民國的勞動部能保障勞工權益?
所以謝宜容的事情絕不能僅以調降爲非主管職就了事,必須繼續徹查到底,如果有貪污違法行爲,必須撤職,永不錄用爲公務員。(作者爲中華捍衛青年權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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