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誰來幫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發聲?--疫苗施打順序的倫理思維(潘小慧)

政院擴大疫苗優先施打順位,例如第一線採訪的媒體記者,文化部送了2104人名單。(陳信翰攝)

我在大學哲學系教授中西倫理學,其中一定會談論有關正義議題。當資源不足的時候,就產生分配正義的問題。以此來看我們臺灣的疫苗分配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看過全球各地的疫苗施打順序,就會發現臺灣分類最多最複雜。這代表什麼?有愈倫理嗎?有愈正義嗎?

全球的疫苗施打第一順位通常是第一線的醫護人員。第二、三順位呢?通常是染疫之後最易引發重症的人,也就是老年人;其次是重大傷病者。疫苗作爲疾病防治,全球倫理的思維是以「病人/弱者」爲中心的思維。想想鐵達尼號誰能優先上救生艇就知道了。像德國分法就很簡明,考慮的重點就是年齡+疾病+行業別,如下:

1類:80歲以上與急難救護人員;

2類:70歲以上、特殊疾病、幼兒園小學教工職人員;

3類:60歲以上、吃慢性病藥物的人、警察消防生活用品商販賣者聯邦政府駐外人員;

然後剩下的都是其他類。

反觀臺灣,從中央到地方的普遍思維是「類」效益主義式的及官本位的。一開始的分類就有私心之嫌,尤其神奇的第二類,包裹的考慮是以官員的健康安全爲念,因此丁怡銘們得以施打疫苗的原因並不是爲了丁怡銘自身,而是爲了保護官員。天底下也只有學歪了的華人才有這種官本位的倫理。此其一。

自從疫苗偷打事件之後,社會開始關心疫苗施打的順序。陸陸續續就有官員、民代爲了選票紛紛建議哪一類族羣應該優先施打,於是郵局服務人員、外送人員、孕婦鄰長里長好像早就被放入神奇的第二類)⋯就開始被要求放入優先施打順序。請注意這些思維的重點在於「與人接觸的染疫風險」,而非國際上所關注的「染疫之後引發重症的風險」。此其二。

中央原初規劃的10類人員,曾經擴至11類了,6月21日又校正迴歸爲10類。仔細一瞧,原7+8(5+20.8=25.8萬人)變成新7(86萬人)。人數怎麼多了這麼多?原來插隊的人愈來愈多了。第1、2、3、5類的人數也多了。現在再放入更多的考慮。於是,第9、10類的序位會愈來愈後。

一開始就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放在順位後面已經很有問題了,有沒有發現目前這個第9類病患,由於各方勢力角力,愈來愈弱勢,也愈來愈晚才能施打到有保護力的疫苗。一個國家是否文明指標,就在於是否能保護最弱勢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人建議:

1.請停止並糾正疫苗施打插隊行爲,或者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的施打順序提前。

2.儘快爭取到國際疫苗,讓更多國民受惠。

3.如果前兩點都做不到,那麼就暫時停止施打第二劑,讓更多需要的國民先有第一劑的保護力再說。

作者輔仁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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