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長照人力不足 讓長照3.0補破網(伊佳奇)
立法院擬在27日完成就業服務法三讀,外界關切有版本擬放寬80歲長者放寬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用家庭看護移工。(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提出《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草案,擬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將於立法院會進行三讀。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問題已從照護人力的量能淪爲政黨角力,使得移工在臺灣長期照護上的角色與功能模糊化,有照護人力需求的家庭權益被忽視,值得重新檢視臺灣照護人力政策及移工人權保障。
在臺灣長照政策中,即使已有22萬多的移工一直被視爲輔助照護人力,而不到移工二分之一人數的本國籍照服員被視爲主要照護人力,若依衛福部長照需求人數推估,2025年將達到97.3萬人,包括50歲以上認知症患者15.6萬人、50至64歲失能身心障礙者9.4萬人、未滿50歲失能身心障礙者8.1萬人、衰弱老人3.5萬人、50至64歲失能原住民8千多人,2026年合計更將突破百萬人,長照人力明顯不足。
此外,移工在臺灣的人權問題長期是國際上所關注的議題,尤其是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中,移工來臺工作常因揹負高額仲介費面臨剝削,有「抵債勞動」風險,再加上每月1800元的服務費,且不《勞基法》的保護範圍內,他們歸屬在《就業服務法》下。但《就業服務法》並沒有明訂工作時數的上限,也沒有強制規定應該休假,更沒有訂出最低薪資保障,使得工作環境與條件長期處於高工時、低薪資的環境中。
許多高齡化國家都面臨長照與醫療需求、人力不足等困境,這其中尤以人力不足爲重,藉由移工人力、機器人運用是許多國家解決方案,即使過去反對運用移工的日本,近年來不得不借由移工來紓困國內人力不足的窘境,既然移工已成爲許多國家人力資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將移工角色定位與功能清楚規劃在臺灣長照政策中,是人力政策的重要一環。
勞動部爲面對放寬80歲以上被看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巴氏量表),可申請外籍看護,提出擴大多元免評適用對象,但民團憂心以年齡作爲放寬標準,恐產生排擠重症、照護難度高的效應,導致真正有需求的被照顧者聘請不到移工來照護。
政府應該從人力政策進行長期規劃,避免急就章,頭痛醫頭,補破網的方式面對人力需求,一方面,逐步擴大移工來源國,強化法律對移工人權保障,提升移工勞動條件與權益,重視移工照護知識與技術的培養,另一方面,對國內長照產業的提供完整誘因,包括:生涯規劃、人才培育、薪資與福利保障、專業證照評估與考覈等。
高齡化已讓政府照護人力不足陷入困境,若再加上少子化所需的照護人力,更會讓政府雪上加霜,人力政策的長期規劃以是急迫需要,莫再因長照人力不足,是否放寬年齡及資格限制上,繼續補破網。
(作者爲 臺北市市政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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