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溝女神」淪愛情詐騙紅牌!檢抓共犯跑光光...竟是律師搞鬼
▲曾上過綜藝節目、綽號「海溝女神」的女網紅淪爲愛情詐騙車手。(圖/資料照,中調處提供)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去年偵辦愛情詐騙集團案,該集團吸收1名曾上過綜藝節目、綽號「海溝女神」的女網紅,以她作爲招牌,誘騙被害人上當,全案在去年底起訴,但檢方在追緝剩餘共犯時發現,集團成員竟能事先得知偵辦方向,進而逃逸,經查,發現該集團的委任範姓律師,涉嫌將專案小組的偵查資料泄露給集團,今年4月檢方訊後命他15萬元交保,近日偵結,依泄密罪將範起訴。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孟芳去年9月指揮專案小組,破獲位於臺中市七期豪宅區的「愛情機房」詐欺集團犯罪組織案,詐騙集團先後在臺中市七期不同豪宅社區設立詐騙機房作爲掩護,精心挑選面貌、身材姣好之公關女子合謀作爲「面交車手」,並以該等公關女子之照片作爲誘餌,於各類交友軟體鎖定30歲以上有經濟基礎的男性作爲搭訕目標,並由公關女子配合提供各類生活照並預錄各種問候語音檔,增加「逼真感」。
檢方調查,該集團將被害男子職業、家庭成員、喜好造冊,製作「臺灣男子圖鑑」,待感情升溫被害人要求見面時,再將圖鑑資料及聊天紀錄交予公關女子,公關女子即依據造冊資料複習,出面約會與被害人見面,被害人因此卸下心防,進而心生愛慕陷入情網。
爲討好女公關,被害人陸續致贈名牌包、名牌化妝品,甚至現鈔製作之「有錢花」予「女朋友」,詐騙集團成員食髓知味,再以「無法負擔房租、家人住院、車禍修車」等各式詐術向被害人騙取高額錢財,全案去年底偵結,共起訴13人,其中1名江姓女子(28歲)曾上過綜藝節目「國光幫幫忙」,有「海溝女神」外號,以每月底薪6萬元加入詐團。
▲江女曾上過綜藝節目。(圖/資料照,中調處提供)
但檢方偵辦期間發現,集團主嫌到案前竟能事先掌握專案小組的偵查資訊,懷疑有人員涉嫌泄密,進一步擴大偵辦。追查發現,竟是擔任該集團在押成員的範姓辯護律師,將羈押審查程序閱卷所得資料,以及律見在押成員得到的資料,提供給其他未到案的集團成員,使成員得以預先因應躲避追緝。
檢方今年4月10日指揮中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範姓律師的律師事務所,查扣手機等證物,並通知範到案釐清;檢察官訊後認範涉犯泄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命15萬元交保。8月17日偵結,檢察官認範濫用閱卷權進而妨礙司法偵查,對檢警調辦案造成實質傷害,依泄密罪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