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缺席會考 原來是和男網友上旅館開房間
判決指出,35歲戴男在105年5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15歲國中女生,5月13日約少女見面,兩人直驅高市楠梓區米堤汽車旅館開房間嘿咻。因隔天14日是國中會考日,少女未出現應考,導師察覺有異,報警處理,才驚覺少女原來和男網友相偕上旅館偷嚐禁果。戴男因涉嫌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戴男坦承與少女在汽車旅館性交1次,因擔心對方懷孕,事後買避孕藥和補血劑讓她服用,不過,在案件偵查期間,他拿出12萬元賠償家屬,並寫下道歉信,達成和解,後來戴男再加碼賠償6萬,少女到庭後也表示,不願戴男被關、願意原諒。
承審法官認爲,戴男12年前,有過在網路和少女援交前科紀錄,判刑2月易科罰金完畢後,5年內並未再犯,雖然這次又不知自我剋制,再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爲,但考量犯後態度良好,又與家屬達成和解並適度賠償,應當知所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判他9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須提供勞動服務20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