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賺錢養爸!她家遭搬光剩小學妹 20年後告遺棄卻輸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女子小玉化名國中畢業後開始半工半讀養家,沒想到爸爸在2000年丟下尚未成年的姊妹離家,還搬走租屋處內所有值錢的物品,後來是外婆阿姨伸出援手,兩人才平安長大。然而,姊妹倆的爸爸雖然挨告遺棄罪,但因爲證據不足,在今年10月27日獲新北地院法官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小玉半工半讀照顧妹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指控遺棄女兒的爸爸在判決書中提到,妻子過世之後,他靠打零工維生,雖然沒有固定收入,淪落到要四處跟親朋好友借錢,但每天都會回家與女兒們同住,再婚對象(現已離婚)也會幫忙照顧孩子,2000年間決定離開,是要去板橋投靠母親弟弟,當時大女兒已經在賺錢,有詢問她們要不要一起去,但被拒絕了,「姊妹倆在中部要讀書工作,所以不方便去板橋,而且和我媽比起來,她們和外婆比較親,並非刻意遺棄。」

小玉則證稱,因爲家境不好,國中畢業就開始半工半讀,早上去工廠上班,每月薪水約1萬8000元,爸爸離家後,勉強可以供應姊妹生活所需,只是後來有黑衣人來討債,她擔心安全問題,和外婆、阿姨聯絡後,決定先把妹妹交給親戚照顧,她則是想辦法趕快先找房子搬家,「除了有黑衣人來家裡外,爸爸離家沒有讓我們的生活陷入危險,黑衣人也沒有恐嚇我們,口氣還挺客氣、溫和的。」

▲爲了躲避黑衣人討債,小玉將妹妹交給外婆、阿姨照顧,自己在外租屋生活。

小玉的妹妹也表示,一家人還住在一起的時候,都是姊姊在照顧、買東西給她吃,「姊姊那時還沒滿18歲,有去工廠上班,每個月都要給爸爸1萬元。爸爸離家後,因爲有人來討債,姊姊就把我送到臺北和外婆、阿姨同住,她自己在臺中租屋,後來都是阿姨在照顧我。」

姊妹倆的阿姨坦言,妹妹是在小學要升六年級的時候來到她家,當時媽媽已經快要80歲,很疼愛小孫女,後來有接到男方親屬打來的電話,說可以把孩子送到板橋,也曾送來書、衣架私人物品,以及提供轉學所需資料等等,「妹妹曾跟我說,就讀小學六年級和國中的時候,爸爸偶爾會去學校找她,並拿1、2000元給她。」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綜合上述證詞看來,爸爸離家並未造成姊妹倆陷於生存危機雙方私下還會聯繫轉交物品、提供資料辦理轉學等等,可見爸爸的確不是故意遺棄,加上檢方也沒有其他確切的證據,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