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日本獨力防衛釣魚臺 打臉臺灣政府(蕭衡鍾)

日本跨黨派「思考日本安全保障議員之會」訪臺團,石破茂表示,釣魚臺是日本固有領土,因此不會有臺灣、日本共同應對問題,毫不掩飾地打臉臺灣政府。(張鎧乙攝)

日前,由日本前防衛大臣石破茂、前防衛大臣濱田靖一、前防衛副大臣長島昭久、參議院總務會副會長清水貴之等日本跨黨派議員所組成的「思考日本安全保障議員之會」訪臺團於舉行記者會時,石破茂關於釣魚臺列嶼的一席「劇本外演出」讓人出乎意料。

於迴應媒體提問臺日雙方能否在釣魚臺議題上合作「抗中」的問題時,石破茂直言「日本主張尖閣羣島(釣魚臺列嶼)是日本的固有領土,被外國侵犯就是侵犯日本主權,日本是主權獨立國家,要獨立應對此事」,因此,在「防衛尖閣羣島」的事務上不會有臺日共同合作的概念,他還強硬表示「防衛自身領土是日本單獨的責任」。

石破茂此話一出,着實讓人傻眼,既完全不給臺灣面子,也絲毫不見日本方面與臺灣官方嘴上所稱的「臺日友好」;更讓人傻眼的是,現場轉播的臺灣外交部門,竟然對此低調帶過,不只默不吭聲、甚至隻字未提,實在讓人感到氣憤。

須知「臺日友好」是要顧,但更重要的是要能夠「不卑不亢」,別像「臺日漁業協議」(《亞東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漁業協議》)那樣,臺灣形同於失去了釣魚臺的「主權」,只能在日本同意的前提下前往打魚。

美國對於釣魚臺問題的介入

釣魚臺列嶼向來是臺灣羣島的附屬島嶼,而日本則主張其隸屬於沖繩(琉球羣島),因此,釣魚臺問題與琉球歸屬,與臺灣問題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而石破茂膽敢這樣公然洗臺灣的臉面,自然與美國在背後的「模糊支持」有關,二戰後,中國大陸與日本之間的臺灣問題、釣魚臺爭議都與美國的直接插手有關。

美國對釣魚臺的立場始於1951年的《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也就是一般通稱的「舊金山和約」(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是1951年9月在美國的操縱下,由部分國家與日本簽訂的片面和約。

該和約第三條稱「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羣島與大東羣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羣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嶼)及衝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爲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在提出此種建議,並對此種建議採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

美國以此來解釋,稱釣魚臺列嶼包括在北緯29度以南的南西諸島之中。但這顯然不符合法理和事實,因爲釣魚臺列嶼向來是臺灣羣島的附屬島嶼,領土主權問題不容他人置喙,不能由他國的條約或協議來決定。且雖然參加和會的國家中有49國代表在和約上籤了字,但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拒絕簽字,朝鮮、蒙古、越南等也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該和約。

同時,即便根據此和約,美國在當時獲得的也只是暫時性的「施政權」而已,而非永久性的領土主權,但美國卻在1971年6月17日與日本簽署的「歸還衝繩協定」(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美日協定)所宣佈的「歸還區域」範圍中,擅自將釣魚臺的「施政權」給劃入了沖繩,實在罔顧國際社會中的「江湖道義」,美、日兩國此舉完全是非法與無效的。

釣魚臺不能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

儘管美國在釣魚臺列嶼的主權歸屬問題上玩起了曖昧,表示「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其將這些島嶼行政權移交給我們(美國)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爲歸還給日本行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對此等島嶼的任何爭議的要求均爲當事者所應彼此解決的事項」,看似中立、不偏向於爭端中的任何一方,然而在美國的「模糊支持」態度下,其實已經有了定見。

這是因爲,雖然在1996年9月11日,時任美國政府發言人的伯恩斯仍表示「美國既不承認也不支持任何國家對尖閣諸島的主權主張」,而2010年8月16日,時任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的克勞利就釣魚臺問題發表看法時也稱「美國的政策是長期的,從未改變,美國在尖閣諸島最終主權歸屬問題上沒有立場,我們(美國)期待各方通過和平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但現任五角大廈發言人科比於去年的「口誤」卻讓美國的真實立場昭然若揭。

中國大陸自2021年2月1日實施新頒佈的《海警法》後,海警船便多次進入釣魚臺附近海域執法、落實其「核心利益」,現任五角大廈發言人科比在去年2月23日的電話記者會上被問及此事時稱「我們(美國)與國際社會對尖閣諸島主權的立場一致,在主權問題上是支持日本的」引發爭議,被解讀爲是美國「力挺日本擁有釣魚臺主權」的表態。

雖然科比在數日後對此「口誤」作出了修正並致歉,表示「美國堅定不移地遵守《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第5條對日本防務的承諾,包括尖閣諸島,美國反對任何試圖單方面改變現狀的行動」,美國國防部在其網站上公佈的文字稿也在最後添加註釋強調「美國對尖閣諸島主權的政策不變」,但說穿了,科比這場「口誤」風波只是把美國的「模糊支持」給挑明罷了。

美國與日本於1960年簽署的《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當中第五條的大前提是,若日本安全力量或施政範圍下遭到外部攻擊,美國將提供協助與保護,而其小前提則爲「美國在1972年已將尖閣諸島的施政權交給日本」,於是得出「尖閣諸島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的論斷,但是在事實上,釣魚臺問題並不能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

從法律上來說,釣魚臺列嶼並未滿足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的兩個要件。首先,美國當年把釣魚臺擅自劃入日本的行政管轄區之內,是美國與日本私相授受、非法與無效的行爲;其次,既然美國並未承認日本擁有釣魚臺的主權,那麼釣魚臺自然也不是日本的領土了。

對於釣魚臺列嶼主權歸屬問題的爭議,美國不能「校長兼撞鐘」,躲在背後讓日本成爲「影武者」出面叫囂,日本也不應拿着《美日安保條約》的「雞毛」來當「令箭」,臺灣則不該如此「倚美媚日」,對於石破茂一面「臺日友好」、卻又在釣魚臺問題上打臉臺灣一事,臺灣官方應嚴正表態與抗議,不用讓外國人這般羞辱。

(作者爲國立聯合大學助理教授,臺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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