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開學家長不能再請防疫照顧假 勞動部:最多到8月31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中旬將全國升爲三級警戒,要求各校停課不停學,也開放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中旬將全國升爲三級警戒,要求各校停課不停學,也開放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並多次延後,但據勞動部最近公佈一次相關訊息指出,12歲以下學童在開學日前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依下列說明請「防疫照顧假」,也意謂9月1日後開學後家長就不得請防疫照顧假。
部分場所如幼兒園、長照中心、補習班等要求從業人員至少應有8成接種一劑疫苗,如未能接種疫苗的從業人員則要提供篩檢陰性證明,至今仍有部分場所因從業人員接種疫苗未達8成無法開放。
依教育部、衛福部公文指出,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託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等機構仍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於9月1日開學日前如有親自照顧學童需求,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主要是考量9月1日後,學童有人可以照顧,因此僅開放至8月31日,但若開學後,校園疫情因控制需要,高中職以下學校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時,家長也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但黃維琛提及,如長照中心等沒有開學問題,因此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社區式長照機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需求時,受僱的家屬其中1人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僱主應予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