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郵寄保健食品限制放寬 未超過36瓶免向食藥署查驗
臺灣人喜歡吃保健食品,一年消費可蓋半棟101大樓。值得一提的是,衛福部在2日公告:自12月1日起,從國外郵寄個人自用的膠囊錠狀食品,比照出國攜帶入境規定,由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爲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可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由海關直接放行。
食藥署強調,這些豁免查驗方式輸入的產品,僅限自用,不得有販售行爲,若查獲有假自用真販賣的情形,將涉違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30條第3項的規定,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得處以停止個人免查驗申請1年的處分。
食藥署也提醒民衆,均衡飲食、正常作息、適度運動纔是身體保健的基本之道,若需要補充保健或營養食品,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的意見,選擇最適合自己之產品。此外,也應看清楚產品標示上的建議攝取量、警語及注意事項,若服用後出現不適症狀,須立即停止食用並就醫,千萬不要誤信「排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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