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爭議 前後任農業部長互槓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日前建議,國土計劃若配套未到位,2025年不宜上路;農業部長陳駿季(見圖)14日表示,國土計劃與農業部的配套並非對價關係。(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有多個地方政府呼籲國土計劃應延遲上路,前農業部長陳吉仲近日投書指出,若配套措施未先執行到位,建議國土計劃2025年不宜上路,農業部長陳駿季14日受訪時表示,國土計劃與農業部的配套並非對價關係,並非要輔導措施達到一定程度後再實施國土計劃。
據瞭解,依照《國土計劃法》第45條,在縣市國土計劃2021年公告實施後4年,2025年應公告實施「縣市國土功能分區」,象徵新的國土管理制度正式上路。
陳吉仲指出,現有的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執行情形,若以農業部門角度來分析,具有4大層面的問題,包括造成《國土計劃法》立法宗旨無法達成、糧食安全風險更高、農地品質下降、農業永續發展受到影響。就農業部門角度,農業基礎建設等配套措施需要先執行到位,才能讓國土計劃上路,否則難以對在這一塊土地奉獻的農民交代,也無法達到臺灣農業的永續。
陳駿季表示,國土計劃爲上位規畫,並有維護國家整體環境、自然資源永續等面向,與農業部的輔導措施絕對不是對價關係,目前仍有部分縣市政府未送出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將持續溝通。
如雲林縣爭取每公頃農地每年基本補償40萬,陳駿季說,部分地方政府過度解讀農地價值,甚至與都市建地比擬,恐怕喪失農地核心精神,畢竟農民在乎的是良好的耕種環境。
陳吉仲提及,應從現行可請領農業綠色環境給付的近30萬公頃農地,擴充到所有農業發展地區的農地,讓被畫爲農業發展地區的農民每年皆有一筆金額獎勵。陳駿季則說,無論國土計劃如期實施或是延後實施,都不會影響到農業部的獎勵措施,未來會設計如環境獎勵給付,來支持臺灣農業永續發展,也不再會有基期年的概念。意謂未來對地綠色給付等補助可望擴及至所有農地。
「國土計劃應先上路」,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則認爲,沒有縣市願意當「農業大縣」,大家都搶着當工商大縣,如果不上路則寶貴的農地會不斷被地方政府變更爲建地等,喪失農耕功能,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讓農地無止盡的變更爲建地,且《國土計劃法》已經修法1次展延3年,呼籲應先上路,至於若要變更細部規畫,則可以透過每5年一次的通盤檢討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