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強調全民參與 體育署不強迫協會直選理事長
修法後的《國民體育法》上路截止至今,體育署17日公佈已經有44個協會答應接受體育署代收會員的預報名作業,盼能落實全民參與的精神,但針對「理事長直選」的部分,體育署表示不會強迫各協會。
《國體法》今年9月20日經總統公佈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衆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體育署幫協會代收會員的預報名作業將於20日晚間9點截止,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表示,截至18日中午,共有44個協會接受預報名資料,屆時公佈最終人數,會邀請律師以及政風處人員協助督導,確保公正性。
接受預報名資料的44個協會必須等到會員章程修改、經過體育署覈定後才能進行會員審查,通過審查的會員將取得本屆協會改選的選舉權,接下來新收的會員則無本屆選舉權。
至於還未接受的28個協會,包括籃球、排球、田徑、跆拳道、舉重、體操等代表性協會,王水文強調,體育署會持續與這些協會溝通,盼能落實國體法全民參賽的主要精神。
王水文也表示,體育署並不會強迫各協會進行理事長、理監事直選,但強調開放民衆入會的基本精神一定要有,盼所有單項協會能順利完成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