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男拿裸片逼女同學寫作業 男友怒冒「艋舺兄弟」逼拍脫光道歉片

國三男拿裸片逼女同學寫作業,男友怒冒「艋舺兄弟」逼拍脫光道歉片。(達志影像)

一名陳姓按摩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國三小女友小美,兩度前往旅館發生關係,還要求小美自拍全裸及洗澡影像給他「欣賞」。事後陳男爲了示威,將少女裸照船同班男同學觀看,但又擔心外泄,於是假扮「艋舺黑道」恐嚇阿達男同學並逼拍道歉裸照後又傳給其餘同學觀看,經男同學告知師長報警,陳男遭法院判處徒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書,陳男於民國110年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國三少女小美,並交往成爲男女朋友,雙方還兩度相約到某家旅館內發生性關係。並在兩人利用line聊天時,要求小美拍攝全裸影片及照片供其觀覽,小美不疑有他,陸續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影片及照片給陳男。

未料陳男是後竟將這些不堪入目的影片,傳給小美的同班男同學觀看。而供人觀覽。但陳男又擔心男同學將影片外流,竟恐嚇男同學「我有黑道背景」、「我是臺北艋舺青山宮,他們的陣頭跟黑社會有關係」,導致男同學因畏懼,遭到陳男逼迫自行拍攝裸露全身傳給他。

陳男又得知,男同學私下要求小美代爲罰寫作業,導致小美熬夜睡眠不足,還讓他遭到小美的祖母誤會,一怒下將男同學的全裸影片傳給另外3位同班同學觀覽,男同學不堪其擾下向老師報告,校方正時才緊急報警。

法官審理後,認爲陳男爲滿足自己慾望,而與少女爲性行爲,並使女方自行拍攝而製造猥褻行爲之數位影像供其觀看,且事後更散佈猥褻影像供男同學觀覽;另脅迫男同學自行拍攝猥褻行爲影像,散佈影像供他人觀覽,妨害兩人身心健全發展,陳男坦承犯行,且與男同學和解並賠償完畢,依對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犯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等罪,判處徒刑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