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翻倍!這段歷史值得回味

文 | 付一夫

二戰過後的日本,蒼涼凋敝,全國40%的國民財富摧毀於戰爭。

爲了重振經濟,日本大刀闊斧地採取一系列改革手段,通過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大興投資等方式來推動國內經濟的復甦。與此同時,受國際形勢變化的影響,日本得到了美國的支持和援助。如此一來,日本經濟實現了迅猛的增長,1953年就超過了二戰前的水準,國家整體實力顯著提升。

然而在高景氣的背後,卻是另一番尷尬的境地:一面是日本國民經濟高速增長,政府財政收入源源不斷;一面則是產能過剩、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收入差距懸殊、失業率居高不下等多重問題的並存。有數據顯示,1955~1960年間,日本各行業年均工資增長率只有5.6%,遠低於同期日本GDP年均9%左右的增速。可以認爲,多數日本國民並未能很好地享受到國家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成果,而當時日本內需的持續疲軟,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制約。

“國富民不強”的窘境,讓日本經濟界人士對如何正確看待日本經濟增長展開了大規模的反思與探討。終於,一項足以改變日本國運的計劃問世了,那便是聞名於世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可以理解爲由日本政府制定的一個“十年發展計劃”(1961-1970年),按照計劃要求,十年間,日本國民生產總值和人均國民收入都要實現翻番,即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讓國民經濟年均增長率達到7.2%,最終目的則是提高日本國民的生活水平,實現國民經濟發展與居民生活進步的協同並舉。

爲了達成目標,該計劃圍繞着五項主要任務制定了詳細方案:

1、充實社會資本,主要是指通過公共投資,改變道路、港口、公用設施和服務等方面的落後狀態;

2、引導產業結構走向現代化,提高企業或產業部門的生產率,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鼓勵重化工業發展;

3、促進貿易和國際合作,擴大以出口爲中心的外匯收入;

4、培訓人才和振興科學技術,把教育、訓練、研究等人力資源開發問題同經濟增長聯繫起來;

5、緩和二重結構,確保社會安定,增加就業,積極消除低收入階層,充實社會保障和提高社會福利,完善各項社會保障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爲日本國民許諾了這些目標:到1970年,日本人均國民收入達到20.8萬日元,合579美元,約爲1960年的2倍水平;勞動收入達到1960年的3.3倍,平均工資達到1960年的1.94倍,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達到19.9萬日元,是1960年的2.4倍,其他家庭12.5萬日元,都達到1960年的2倍左右。

正因上述種種,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一經發表,就極大激發出日本國民對於經濟發展的信心,並鼓舞了企業的投資熱情,擴大了居民的消費支出,僅過了短短几年就顯現出成效。從結果上看,日本經濟無論是總量還是人均數據都取得了驕人成績,甚至成爲了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並且計劃提出的大部分目標均超額完成;而隨着收入的不斷提升,日本國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改善,恩格爾係數從1960年的41.6%下降至1970年的34.1%,新一輪消費革命也隨之席捲而來。

不僅如此,在計劃實施期間,日本經濟還在以下方面實現了重大進展:

第一,公共投資和民間投資迅速增加:以往企業設備投資迅速增長而公共基礎設施嚴重落後所造成的不平衡局面得到了改善,私人設備投資不斷增長,加快了日本經濟的發展;

第二,工業化取得新進展:十年計劃期間,增速最快的工礦業年增長率爲10. 4%,而重化工業淨產值佔製造業的比率從63%上升到73.1%,機械工業增長2.5倍,化學工業增長2. 1倍,鋼鐵工業增長1. 6倍;

第三,勞動力的素質顯著提高:在計劃實施的十年裡,日本的在校學生增加了30. 6%,其中培養中級技術人員的工業高中在校生增加了12倍以上,實際就業人數年平均增加1. 5%,基本實現了完全就業,這爲日本的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並提供了一衆管理精英及產業人才;

第四,國際收支狀況大幅度改善:重工業的大力發展,使日本形成了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和巨大出口創匯能力的鋼鐵、汽車、船舶和家電四大支柱產業,出口貿易額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長,到計劃末期,國際收入經常處於赤字的狀態得到了扭轉,出現了國際收支日益增加的盈餘。

客觀地講,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並非完美無缺,它在部分領域甚至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比如通貨膨脹嚴重,大都市人口過密,工業污染等等,不過在促進日本國民收入增加方面,還是有很多成功之處。

首先,是切實提高農民的收入。

在提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之後,日本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規來引導農業經濟的發展。具體涉及到提高農產品的收購價格、加大對農業的補貼力度、注重提高農業生產率、大力在農村推行機械化生產等等。同時還推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讓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成爲非農人口,並在住房、教育、保險等方面給予全方位關照,如此不僅打通了農民工向上躍遷的渠道,還爲第二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勞動力支撐。而一系列舉措的結果,便是農民收入的提升以及各項權利的保證。

其次,是着力縮小不同階層間與區域間的收入差距。

在提高職工工資方面,日本通過最低工資制度及財政轉移支付等手段來提高職工工資收入,並縮小行業工資差別;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日本倡導小型企業之間的聯合,要求同行業的大型企業要對中小企業提供設備以及技術人員的扶持以確保共同繁榮,促使中小企業不斷進行科技創新,提高企業的技術生產能力,同時配以財政金融政策傾斜,有效激發出中小企業的活力,並極大地吸納了就業;緩解區域不平衡方面,日本當局給予落後地區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在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公共設施的建設上加以支持,並且大力鼓勵企業和工廠向落後地區遷移,以緩解東京、大阪等人口密集一線城市的生產生活壓力;扶持低收入羣體方面,日本採取“限高、擴中、補低”的財政補貼政策,收入越低的羣體,從國家財政獲得到的補助越高。

最後,推行低賦稅,健全社會保障。

爲了提高國民收入,日本在稅收方面大做文章。例如,通過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降低稅率、增加納稅人家屬的補償額度等方式進行全民減稅,並將經濟高速增長所增加的大部分稅收用於減免個人所得稅,守住稅負不超過個人收入20%的紅線。與此同時,日本加強了對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的扶持力度,並做出規定,對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的撥款從1961年起必須保持年均8.9%的增長率,其結果便是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撥款佔國民收入的比重從1961年的4.8%提高到1970年的6.1%。此外,日本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大力實施及完善國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年金制度等,並將防止貧困作爲核心課題,推進關注社會弱勢羣體的福利制度等一系列舉措。

經過十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日本國民收入格局大大改善,發展不平衡問題亦是得到顯著緩解。而收入的增加也促進了日本內需的增長,人們越來越願意在休閒、旅遊、娛樂等方面加大消費力度,繼美國之後的又一個“大衆消費社會”隨之而來。

此後很多年裡,絕大多數日本人都認爲,自己所身處的國度是一個平等而沒有階級劃分的社會,人人都公正平等地享受着全社會範圍內的各種資源,而約有八成的日本人相信,自己屬於中產階級。

俱往矣,看今朝。

就我國而言,在前不久剛剛結束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特別針對“促消費”做出了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並提出“要通過增加居民收入擴大消費”。

今年以來,在經歷了起初的“報復性消費”後,近幾個月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當月同比增速開始下滑,從4月份的18.4%下滑至6月份的3.1%。而從CPI數據看,我國4~6月CPI當月同比分別只有0.1%、0.2%和0%,均不及市場預期,側面反映出當前我國居民消費動力的不足以及內需的疲軟。

之所以會如此,根源依然在於居民部門“疤痕效應”的存在。想要改善這一狀況並促進消費的擴大,最重要的環節在於促進居民收入的增加,因爲消費是收入的函數,促進消費就必須要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羣的收入,如此才能促進居民部門資產負債表的修復,並提振消費信心。倘若一味地促消費卻忽略了人們的收入,那便是本末倒置,可能會適得其反。

那麼,要如何才能真正讓老百姓的錢袋子鼓起來呢?或許前面講述的這段歷史,可以帶來些許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