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新制上路滿一年 司改會今指3點有待精進

國民法官新制去年元月上路,彰化地區6件國民法官案件起訴,兩件審結,一件裁定不行法官番判,3件進行中。今彰化地方法院舉辦辯護人場次的分享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說,應思考如何給辯論人更大空間發揮專業,對此司改會將觀察和觀看這個制度是否讓社會更接受。

彰化地院邀請法官學院院長張升星、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法扶彰化分會長陳忠儀、學者、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各縣市律師公會幹部和律師代表50多人,到彰化地院大樓參加分享會,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專題演講「新制會改變什麼」,接着與彰化地方法院院長陳毓秀共同主持新制審判經驗分享與交流。

東道主陳毓秀列舉國民法官新制具有促使重大型案採證細緻化等4個優點,院、檢、辯三方各自透過準備等實務操作的過程,能力增長而更加優秀。陳昇星提到社會正討論廢死,他以交響樂和搖滾樂作比喻,二者沒對錯且可以討論。尤美女強調,國民法官新制的核心價值是以人爲本,社會大衆在新制看到願景和價值。

黃旭田指出,一般國民擔任國民法官的意願不高、女性擔任比率不高、身障團體希望多參與;此外,律師參與後體會個中辛苦也沒熱烈意願,政府應鼓勵國民、女性參與意願,提高身障者參與人數,並思考如何給律師更大空間發揮專業。彰化地院隨後答覆,已到48家上市櫃公司宣導和爭取資方給勞工公假擔任國民法官,也積極檢視身障設施、建構友善環境鼓勵民衆擔任國民法官。

彰化地方法院舉辦辯護人場次的分享會,院檢人員和各縣市律師公會幹部列席。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律師公會副秘書長蔡孟翰分享擔任國民法官辯護人的經驗。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