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克銘、李恆隆不服羈押提抗告 高院裁定出爐

郭克銘、李恆隆不服羈押提抗告 北院裁定出爐(圖/資料照)

立委集體貪瀆案中被羈押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政治公關郭克銘,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8日評議後,裁定全數駁回。

李恆隆及郭克銘的抗告狀則是深夜才送達北院,高院在晚間11時45分收狀。

據瞭解,李恆隆及郭克銘7日與丁復華林家騏被檢調提訊,丁、林在7日下午就送回北檢覆訊,李、郭則檢察官約定10日星期一再到檢方復訊

高院認定李恆隆、郭克銘有逃亡之虞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地院裁定並無違誤,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