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11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3.0%
(原標題:2024年11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3.0%)
11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3763億元,同比增長3.0%。其中,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38998億元,增長2.5%。1—11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42723億元,同比增長3.5%。其中,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397960億元,增長3.7%。
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鎮消費品零售額37596億元,同比增長2.9%;鄉村消費品零售額6167億元,增長3.2%。1—11月份,城鎮消費品零售額382720億元,增長3.3%;鄉村消費品零售額60003億元,增長4.3%。
按消費類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額37961億元,同比增長2.8%;餐飲收入5802億元,增長4.0%。1—11月份,商品零售額392554億元,增長3.2%;餐飲收入50169億元,增長5.7%。
按零售業態分,1—11月份,限額以上零售業單位中便利店、專業店、超市零售額同比分別增長4.4%、4.0%、2.6%;百貨店、品牌專賣店零售額分別下降2.9%、0.7%。
1—11月份,全國網上零售額140308億元,同比增長7.4%。其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18059億元,增長6.8%,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爲26.7%;在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中,吃類、穿類、用類商品分別增長16.2%、2.8%、6.3%。
附註
1.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網上零售額:是指通過公共網絡交易平臺(包括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臺)實現的商品和服務零售額之和。商品和服務包括實物商品和非實物商品(如虛擬商品、服務類商品等)。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但不包括非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
2.統計範圍
從事商品零售活動或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個體戶)、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個體戶)、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戶)。
3.調查方法
對限額以上單位進行全數調查,對限額以下單位進行抽樣調查。
4.計算口徑
由於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戶)範圍每年發生變化,爲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限額以上單位消費品零售額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採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單位、個體戶)統計範圍相一致,和上年公佈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戶)達到限額標準納入調查範圍,同時也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戶)因規模變小達不到限額標準退出調查範圍,還有新開業、破產、注(吊)銷企業(單位、個體戶)的影響。
由於納入網上零售額統計的重點平臺範圍每年發生變化,爲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長速度所採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平臺統計範圍相一致,和上年公佈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有新增平臺納入調查範圍,也有不符合統計制度要求的平臺退出調查範圍。
5.環比數據修訂
根據季節調整模型自動修正的結果,對2023年11月份以來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環比增速進行修訂。修訂結果及2024年11月份環比數據如下:
月份
環比增速(%)
2023年
11月
0.10
12月
0.41
2024年
1月
-0.03
2月
0.05
3月
0.59
4月
-0.08
5月
0.52
6月
0.01
7月
0.34
8月
0.19
9月
0.47
10月
0.34
11月
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