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有何重點?科技部部長稱從三方面入手
日前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要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改進科技計劃管理、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等。
圍繞上述部署,接下來將有哪些發力重點?
三方面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
科技部黨組書記、部長陰和俊日前接受新華社等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國科技事業呈現出新氣象。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從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3年的第12位,研發經費躍居全球第二,研發人員、高水平論文、發明專利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取得了載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導航、高鐵、移動通信、新能源汽車、深海深地探測等一大批標誌性重大成果。"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與世界科技強國相比、與建設科技強國的目標要求相比,我國科技實力還不夠強大,科技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還不夠高。"
對於科技計劃管理改革,陰和俊表示,國家科技計劃是政府組織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載體,也是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着力點,科技界一直高度關注。前期,針對科技資源重複、分散等問題,科技部持續推動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取得積極成效。
下一步,科技部將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持續向縱深推進,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包括加強科技資源的統籌佈局、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完善責任體系。
2023年以來,按照中央科技委員會部署,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以需求定任務、以任務定經費"的原則,建立了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統籌安排使用機制,部署啓動一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創新資源統籌和佈局得到顯著加強。後續,將以編制"十五五"科技創新規劃爲契機,加強科技創新全鏈條部署、全領域佈局,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築牢科技創新的根基和底座。
陰和俊稱,近年來,科技部出臺了不少政策舉措,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科研人員鬆綁減負取得實效。下一步,一方面要堅持放權賦能,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技術路線決定權、科研經費支配權、資源調度權,擴大"包乾制"範圍,爲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深入實施"揭榜掛帥""賽馬制""鏈主制"等新方式,減少考覈頻次,強化"里程碑"節點考覈,提升項目實施績效。
最後在責任體系方面,按照改革部署要求,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已從科技部全部劃轉到相關部門和單位,科技部重點抓好前端佈局、中間檢查和後端驗收。
在《〈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輔導讀本》中,陰和俊發表署名文章《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關於完善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改革、優化國家科技資源統籌配置,該文章提出,實行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分類管理組織模式,建立地方、企業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科技計劃體系新機制。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佈局。
該文指出,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於基礎研究比重,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
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如何融合
針對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問題,陰和俊在採訪中也提出了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創新生態建設。
一是從制度上落實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大力培養龍頭型和高速成長型科技領軍企業,探索建立企業項目上升爲國家項目的新機制,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組建創新聯合體,促進產業鏈上下游融通創新。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支持有能力的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充分發揮企業"出題人""答題人""閱卷人"作用。
二是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健全國家技術轉移體系,研究制定新時期推動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文件。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通過產權激勵進一步調動激發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依託我國產業基礎優勢和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協調推動重大科研成果示範應用,做優做強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
三是優化科技創新生態。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快形成以科技創業投資爲重點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引導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將金融活水引入創新沃土。健全國家創新政策體系,加快形成與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科技創新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