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警惕僞造許可證開展非法金融活動
中新經緯12月27日電 27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警惕僞造許可證開展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提示。
據瞭解,近期,社會上一些不具備金融業務資質的經營主體,通過僞造許可證方式騙取公衆信任,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爲保障廣大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增強金融消費者對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活動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維護良好金融秩序,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進行提示如下:
一是開展金融業務應嚴格依法持證經營。根據相關法律及《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3號)的規定,許可證爲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授權的派出機構依法頒發的准許銀行保險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包括金融許可證、保險許可證及保險中介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銀行保險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並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或相關網絡平臺進行公示。
二是充分利用官方渠道查詢覈實許可證信息。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一直以來向社會公衆全面依法披露所監管銀行保險機構的許可證信息,消費者可登錄總局許可證信息查詢系統進行信息覈實,審慎判斷相關經營主體是否具備金融業務資質。查驗後如仍存疑問的,可進一步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或有關銀行保險機構諮詢。
三是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廣大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辦理業務,自覺抵制無資質或僞造資質經營主體,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僞造金融領域許可證行爲涉嫌構成犯罪,如發現僞造許可證相關違法犯罪線索或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反映。(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