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修法初審 擬廢除點名表決

在野黨過去經常以點名表決、重付表決來拖延表決時間,纔會導致爭議法案、預算有挑燈夜戰的現象發生。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刪除點名表決。重付表決則需要會議主席認可,且表決結果雙方差距已達總表決數1/10,且非有足以明顯影響表決結果的重大瑕疵,不得要求重付表決。

而國民黨對於不認同的議案也常常在程序委員會杯葛,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整理。綠委李俊俋也提案禁止立委或黨團提出此類異議;此外,委員會決議保留條文的條文數,如果超過法案總條文數1/3或以上者,應該繼續審查,不得提報院會。

綠委段宜康提案單一召委制,並將委員會從9個增加到12個。段宜康認爲這是扁平化,行政院部會衆多,立法院一週只開三天委員會,其實很難好好監督部會。

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則認爲委員會之所以是9個,當初是因應國會席次減半才設置爲9個。以現有席次分配到12個委員會的話,一個委員會才約9人,三分之ㄧ出席開會就會變成主席跟兩個委員就可以開會。藍委賴士葆則批單一召委制限縮在野黨權利,那多數的民進黨就可以護航部會,把立法院變成立法局。

由於朝野有共識修法不會在本屆實施,委員會討論過程國民黨也沒有強力杯葛反對。不過爭議條文太多,段宜康最後把相關條文都交付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