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上路在野黨磨刀霍霍 行政單位也有教戰應對

▲行政院長卓榮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赴立法院備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27日就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外界關注新法上路後行政團隊如何應對。政務委員林明昕說,聽證調查權要求提供資料,但行政單位會需要時間蒐集整理;若被指稱反質詢,也因爲定義模糊可以有商討的空間。他認爲,都有緩衝和討論空間,相信立委也不願意激化問題;在法律問題還沒釐清前,各機關應都能理性思考,且政黨間也有協商機制,樂觀看待,沒有到真的會不可收拾的地步。

林明昕說,這次沒有大張旗鼓或是要對方派誰出來接,就照一般遞狀程序進去。林強調,打訴訟不是表演賽,訴訟的內容纔是重點,所以行政院不想用過度的儀式性造成大法官壓力,就按照一般正常程序進行。

而這次同步也聲請了暫時處分,林明昕說,暫時處分會要求快,一般訴訟法都會規定,還沒真正起訴前就可以先聲請;譬如民事訴訟,訴狀還沒去之前可以先聲請假處分或假扣押。這次爲什麼並行去而不先聲請暫時處分再進行釋憲?因爲《憲法訴訟法》43條一開始就寫訴訟系屬中,也就是不能在訴訟前就去聲請,不能暫時處分比本案還早去,這是爲了符合憲法訴訟法規定。

而外界關注的暫時處分以及釋憲聲請,大法官何時會做成裁判?林明昕坦言,「不知道,大法官自己也不知道」;他說,幾乎沒有一個國家針對某一種訴訟,規定多久時間內一定要有結果出來,所以可能審很快或審很慢,條文頂多就寫「迅速」,不會規定時間,大法官會依照既有程序或習慣進行。

至於院長卓榮泰明天赴立院備詢,是否必須受公告法令規定?林明昕說,理論上是這樣,但他認爲,第一,不會現在要求後下一秒立刻要做,例如提供資料,可能需要蒐集整理會花上1個月,若要爲此處罰,那受處罰者也可以進行救濟,「在還沒有做暫時處分,甚至暫時處分到法院裁判之前,這中間都還是有一些互動的可能性」。

「有時候要看實務,雖然假處分都還沒做,可是會斟酌一下。」林明昕以拆房子爲例,若處分做出來但當事人不服就會去提告,理論上依法律規定,還是可以拆,可是執法機關就會考慮,假若拆了但最後敗訴,是要賠償的;如果房子沒有急着拆,就先Hold住一下先不拆。

林明昕說,這次的修法也是一樣的道理,立委可能真的會依照目前有爭議但已經生效的法律去做,但是立法院還有立委也是有法律上的知識,也知道這些問題點的存在,也有可能大家會稍微互相一下、不要到那種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這都很正常。

媒體追問,但若是反質詢這類指控,當下發生後難有緩衝時間,林明昕認爲,「反質詢」一但提出的話馬上劍拔駑張,但相信立委也會注意到此現象,因此不願意把問題激化。同時,也因沒有反質詢沒有明確定義,所以有空間可以討論,若有立委認爲官員在反質詢,官員也可以反問反質詢定義,一來一往共同找到和平的出口。

另外,在野黨擬下週在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超思進口蛋一案就是重點之一,林明昕說,成立調查委員會需要一定程序,且索要資料也不可能要求立刻給;且據他所知,該給的資料都給過了,有些可能已經在司法案件中,「我都覺得,我比叫樂觀一點,沒有到真的會不可收拾的地步」。

林明昕也說,政黨間還是有協商機制,像是覆議案要什麼時候詢問行政院長、什麼時候投票,其實都是協商來的,這些都有討論空間。他也期待,在法律問題還沒釐清前,雙方還是要在遊戲規則和平、剋制一下,讓事情順利解決。

▲政務委員林明昕。(圖/記者陳家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