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執法檢查,傷了營商環境
原標題:過度執法檢查,傷了營商環境
針對有網友反映某企業“一年內被執法檢查超200次”一事,近日,安徽蕪湖市迴應稱,經統計彙總,2023年,蕪湖市直相關單位和繁昌區對該企業開展檢查、走訪活動共計65次,其中執法檢查26次。另外,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環保等工作指導25次、宣傳走訪9次、助企紓困走訪5次。這些數據雖然和網友反映的有出入,但依然令人震驚。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一再強調要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法治化是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法治化不能被簡單地理解爲頻繁執法檢查。法治化重在遵循法治理念,依法開展各項工作。那麼多次的執法檢查,本身是否經得起審視,值得追問。
營商環境好不好,企業的體感最明顯。一些企業被過分“關照”,以致無法正常經營,他們的心聲值得傾聽。實際上,很多時候,不打擾企業,讓企業安心生產經營,也是一種呵護。
過多的執法檢查讓企業不堪其擾,其實也有着執法檢查機制的原因。從蕪湖這家企業來看,在縱向上,有來自市、區、鎮等不同行政級別的檢查;在橫向上,涵蓋交通、生態、水務、應急等相關職能部門。這些來自縱向和橫向的不同級別不同部門的檢查,又會產生“乘法”效應,最終呈現出來的就是檢查內容重複、檢查次數過多。
其實,類似的問題並不是個案。此前還有地方開展整治“重複檢查、多頭執法、隨意處罰”攻堅行動,可見這也是一大頑疾。企業的主業是生產經營,如果疲於應付各種檢查,就容易本末倒置。執法檢查也貴在精而不在多,太過頻繁的檢查,極易走向形式主義。
對此,有何破解良法?可以考慮由高級別行政部門統籌,各執法部門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監管對象開展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檢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這樣既能提高執法檢查效率,也能極大地減少對企業的干擾。
近些年,不少地方意識到了頻繁執法檢查對企業的負面影響,推出“企業寧靜日”或“企業安靜日”制度,也就是在某段時期內,除非特殊原因,不對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檢查。這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剛性的限制,減少了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干擾,但是在“安靜日”之外呢?說白了,還是要形成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制度,讓執法本身不任性、不隨意。
目前,蕪湖方面表態,工作專班將對執法檢查的合法合規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全面調查,依法依規處理。期待這次事件在查實通報的基礎上,能夠形成典型案例,總結經驗和教訓,警示更多的地方。(樊成)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