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紀委監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副組長、一級調研員李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貴州省紀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紀委監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副組長、一級調研員李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知紀違紀,執紀破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購買茅臺酒;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泄露工作秘密,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李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維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